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084046
大小:142.0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9-01-31
《2009年主要税收法规讲解.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上海泛远财税服务机构http://www.feresh.comShanghaiFanyuanOutsideWrapsservice2009年主要税收法规讲解企业所得税类一、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国税函〔2009〕3号,2009年1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59号28上海市建国西路91弄5号8F邮编:200020电话:021-51532066 传真:021-51532069Room8F,No.91,WestJianguoRoad。PostNumber:200020/28Tel:02
2、1-51532066 Fax:021-51532069上海泛远财税服务机构http://www.feresh.comShanghaiFanyuanOutsideWrapsservice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协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质量,各地税务机关应将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所得,与所在任职或受雇单位发生的工资费用支出进行比对,从中查找差异及存在问题,从而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税局应于每年7月底前,将所辖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地址、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等相关信息传递给同级地税局。 地税局应对所辖企业及国税局转来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分析,对差异较大的,税务人员应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或者提交给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2009年,地税局进行比对分析的户数,不得低于实际汇算清缴企业总户数的10%。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扩大比对分析面,直至对所有汇算清缴的企业进行比对分析。 二、地税局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主
4、要审核其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在福利费或其他科目中列支而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无按照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的情况;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有无隐匿或少报个人收入情况;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增加工资费用支出等情况。 三、地税局在核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地税局征管权限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属于国税局征管权限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转交国税局处理。 各地地税局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国税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比对及使用效果等情况通报或反馈同级国税局。 四、
5、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其作为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规范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大力组织所得税收入的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比对工作。国税局和地税局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传递和反馈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和工作成果,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要联合采取措施,加强所得税管理。各省国税局、地税局在2009年底之前将工作情况正式书面上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税务总局将在下半年组织检查、督导。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二、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明
6、确(财税〔2009〕29号,2009年3月19日)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28上海市建国西路91弄5号8F邮编:200020电话:021-51532066 传真:021-51532069Room8F,No.91,WestJianguoRoad。Po
7、stNumber:200020/28Tel:021-51532066 Fax:021-51532069上海泛远财税服务机构http://www.feresh.comShanghaiFanyuanOutsideWrapsservice三、企业各类资产损失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9〕57号,2009年4月16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