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版】刑法专题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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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道德修养 与法律基础刑法刑法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基本原则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四、犯罪五、刑罚六、追诉时效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颁布实施,1997年10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3、罪刑相当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2、适用

2、刑法一律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3、罪刑相当原则《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思考:为了防止犯罪的发生,是否可以轻罪重罚?为什么??三、刑法的适用范围1、属地管辖2、属人管辖3、保护管辖4、普遍管辖5、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6、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7、溯及力四、犯罪1、犯罪概念2、犯罪构成3、排除犯罪的事由4、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5、共同犯罪1、犯罪概念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

3、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2.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我国刑

4、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物和人,物是社会关系的体现,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犯罪客体只能是社会关系。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我国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诸种要件的总称,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5、、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犯罪主体“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

6、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人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主要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放任结果发生希望结果发生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刑法第15条:“应

7、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或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意外事件刑法第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3、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刑法》

8、明确规定了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度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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