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桥乡草原家庭承包工作方案.doc

上高桥乡草原家庭承包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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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高桥乡草原家庭承包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草原保护,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草原生产力,加快草地畜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1〕25号)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1〕2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坚持保护、建设、合理利用并重的方针,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明确草原权归属

2、,创新草原管理体制,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保障草原生态安全,实现草原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草原家庭承包与土地承包、林业用地的关系;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牧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坚持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的关系;坚持有效指导、强化监督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的关系;坚持质量与进度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推进草原承包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一)总体

3、目标。从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符合条件的草原承包到户工作,实现“草原有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完善“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监督服务有效”的新型草原管理体制,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2012年查缺补漏,完善管理,迎接国家和省、市、县验收。一、草原承包范围、内容和主要政策(一)范围、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天然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共涉及面积5、9万亩,其中天然草原4.9万亩、人工草地1万亩。(二)内容。1.明确草地

4、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落实草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把集体所有的草原或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草原使用权明晰到户,进行草原确权,核发草原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草原使用权证是草原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定承包方享有草原经营权的法律凭证。2.明确草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全乡草原承包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发包方统一为各村委会,承包为承包后,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一式二份,草原承包合同内容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四至界限、草原类型和面积、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承包期满,原承包经营者在同等条件县享有优先承包权。

5、3.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程序。草原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按照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依法转让。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受让方应当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能力,并履行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草原义务。草原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期限。(三)主要政策。1.草原承包方原则上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2.草原承包方案的制定。所有权属村民小组的由村民小组制定并召开村民小组大会或户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所有权属村民委员会的由村民委员会制定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3.草原确因零星分散、地块狭窄,既不便于经营又不便

6、于管理的可以互换,变零星分散为适当集中,完善手续后核发草原经营权证。4.为便于放牧管理和牲畜出入,在开展草原承包时英根据实际情况,先划定留出牧道,确定放牧路线后再承包到户,牧道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5.凡户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无论是否外出,均享有草原承包经营权,在开展草原承包时都要按照统一的草原承包方案准予承包。6.草原承包分禁牧草原、平均草原和人工草场,分类确定界线,分别确定面积,制定图、表等。7.承包期限。草原使用权证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草原家庭承包期限为50年,既2011年1月1日至2060年12月31日止。承包期届满,按照相关法律

7、法规办理。三、工作任务(一)查清草原资源底数。结合草原承包工作,查清草原资源现状,调整完善草原保护建设规划,把禁牧场草原、休牧草原、划区轮牧草场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区划到位、划界到位、登记到位、草原承包合同签订到位、档案建立到位。(一)依法确权发证。草原确权发证是深化草原经营体制改革成果法律化的主要标志,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确权发放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证形式,确定草原所有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应履行的义务,统一登记,规范发证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做到程序合法、证件登记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无误、档案管理规范。(一)建立和完善草原保护制

8、度。1.建立基本草地保护制度。把人工草地、改良草地、重要放牧、刈割草地及自然保护区的具有特殊生态作用的草地划分为基本草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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