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ID:32107414

大小:4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1-31

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1页
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2页
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3页
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4页
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海淀区住建委按照中央工程治理办《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要求,以及市工程治理办和市住建委的工作部署,针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特点、难点,结合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活动实际情况,落实好专项清理工作,制订海淀区住建委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中央及我市关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

2、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发挥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等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遏制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海淀区建筑市场有序发展。二、工作内容(一)清理范围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施工许可证,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其中,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和重大工

3、程项目。(二)清理内容检查处理清理范围内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1.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2.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三)认定标准1.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分)包单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认定:(1)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施工单位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

4、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3)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和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现场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的;(4)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的。2.监理单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认定:(1)施工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监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与工程监理合同中载明的工程监理单位之间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5、2)工程监理费用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监理合同中载明的工程监理单位不一致的。3.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认定:(1)从发布招标文件至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的全过程中,代理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所持有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中载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单位不一致,或者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与代理工作的业务人员与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单位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2)招标代理费用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载明的招标代理单位不一致的。三、组织分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

6、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专项清理工作。(一)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组长:主任杨斌常务副组长:副主任张农科副组长:副主任王钢、朱和平、李荣庆,市纪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纪检组组长宋海立,副主任郑志勇、程建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筑市场管理处、监察处、法制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建筑业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管理处。各区县住房城乡建

7、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县的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市工程治理办和市住建委的工作部署,市招标办和区县招投标监管部门均成立相应的专项清理工作小组。按照“谁监管、谁清理”的原则,海淀区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应由主任直接负责,常务副组长为主管招投标工作的主管主任,成员由海淀区住建委招标办主任1人及科员2人及海淀区住建委行管处3人共同组成,行管处成员由被查工程所属区域的监督科科长及土建监督员组成。海淀区住建委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在市住建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同步向区治理办汇报工作情况,保证海淀区政府投资

8、工程全面清查,保证区治理办及时掌握情况。四、工作安排(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16日)1、清理范围内每个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