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章程(执行董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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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决定在中国溧阳举办独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资公司),特订本公司章程。第二条独资公司名称为:外文名称为:法定地址为:第三条独资经营者名称:外文名称为: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人:第四条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独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独资公司的宗旨为:形成规模生产,发展地方经济。第七条独资公司经营范围为:不锈钢设备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第八条独资公司生产规模为:年销售收入万元人民币。第九条独资公司向国内

2、市场销售其产品。。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独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第十一条投资者以现汇出资,分二期缴付:第一期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15%万美元。余额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二年内缴清。第十二条投资者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三条独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额。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第十四条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转让,须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五条独资公司将其财产或权益对外

3、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第四章执行董事第十六条独资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独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执行董事决定独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其职权如下: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报告;61、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通过和修改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3、决定聘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4、负责独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清算;5、其它应由执行董事决定的重大事项。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投资方委派,经投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如不重新委派,视同连任。第十八条执行董事是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其

4、他人代理。第十九条下列事项由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方可通过独资公司章程的修改;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条独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下设总务部、财务部、技术部。第二十一条独资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正副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请。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执行执行董事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独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在执行董事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独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职权。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经执行董事聘请,可以连任。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可兼任独

5、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行为。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执行董事提出书面报告,经执行董事同意交清工作后离任。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执行董事决定,可随时解聘。第六章财务会计、外汇、保险第二十七条独资公司的财务会计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独资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二十九条独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第三十

6、条独资公司在中国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如需在中国境外开立外汇帐户,须经中国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第三十一条独资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第三十二条独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1、独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2、独资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3、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4、独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第三十三条独资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年度头四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提交执行董事批准。6独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

7、则》的规定,由执行董事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第三十四条独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独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第五章利润分配第三十六条独资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执行董事决定。第三十七条独资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会计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第八章职工第三十八条

8、独资公司职工的雇佣、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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