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

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

ID:32163721

大小:9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2-01

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_第1页
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_第2页
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_第3页
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_第4页
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附件2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的通知海安全[2010]120号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航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根据《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海安全〔2007〕398号),我局制定了《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安全诚信公司评选相关工作,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安全诚信公司的申请、评选及相关工作。第三条

2、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主管全国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组织实施全国航运公司申报安全诚信公司的复核工作,以及安全诚信公司的发布和证书发放工作。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具体实施所管辖区域内航运公司申报安全诚信公司的受理和审核工作,以及安全诚信公司年度评估报告的评价工作及安全诚信公司证书年度签注。第二章安全诚信公司评选第四条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选采取固定时间集中受理申请、各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审核、部海事局复核并统一公布的方式进行。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至4月15日,部海事局统一公布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第五条申请安全诚信公司的

3、航运公司应向受理单位提交如下书面材料或证据:(一)安全诚信公司申报表;(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所属船舶安全检查和港口国检查滞留情况统计表(附表1);(三)所属船舶最近3年内历次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如被滞留,附滞留通知书复印件;(四)最近3年内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开具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复印件;(五)公司所属船舶清单。第六条受理单位收到航运公司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经初步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的航运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第七

4、条各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对经审核合格的航运公司,在《安全诚信公司申报表》“评选意见”栏填写评选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公司申请材料以及公司审核报告一并报部海事局,报送时间应不迟于每年5月20日。第八条部海事局收到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应对航运公司申请材料和各局评选意见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评选条件的,由部海事局授予“安全诚信公司”称号、颁发《安全诚信公司》证书及其副本(副本放在船上),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告。经复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部海事局将复核结果告知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由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告知航运公司。第三章安全诚信公司年

5、度评价第九条安全诚信公司应在每年4月15日前向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提交年度自评价报告和相关材料,内容如下:(一)安全诚信公司年度评价表(附表2);(二)公司上年度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所属船舶安全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滞留情况统计表(附表3);(三)上年度内所属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复印件,如被滞留,附滞留通知书复印件;(四)上年度内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开具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复印件;(五)公司所属船舶清单(如发生变化)。第十条各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对安全诚信公司年度自评报告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包括:(一)公司是否仍符合《办

6、法》第五条要求。(二)公司是否发生《办法》第十条的情形。(三)公司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持续改进。评价应形成评价报告,并在安全诚信公司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公司评价材料一并报部海事局,报送时间应不迟于每年5月20日。部海事局根据评价报告,作出批准决定后,以文件形式统一予以公布。第十一条各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收到批准文件后,对通过年度评价的公司进行年度签注,在《安全诚信公司》证书及其副本上加盖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公章,签注日期以批准文件日期为准。年度签注最迟不能晚于批准日期30天内签出。对于通过年度评价的安全诚信公司,证

7、书到期后部海事局将重新颁发证书。第四章《安全诚信公司》证书撤销第十二条获得安全诚信公司证书的航运公司如发生《办法》第十条所列任一情形的,相关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应及时提出撤销其安全诚信公司资格的意见,并上报部海事局,经核实,部海事局将作出撤销安全诚信公司资格的决定,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各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应在部海事局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30日内,收回《安全诚信公司》证书及其副本。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各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应为安全诚信公司建立安全诚信档案,档案应包括《办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内容。部海事局应保存复核材料及相关申请材料。第十四条

8、本程序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附表1: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符合项、所属船舶安全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