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评选办法

通辽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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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辽市“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06]84号),增强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设立通辽市“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为了使该项评选活动能够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

2、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定。第三条“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评选对象为在通辽市行政区域内建成并已通过验收备案而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10-申报条件的各类建筑工程。评选工作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通辽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第四条参加评选的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由通辽

3、市建筑业协会优良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定。“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只有获得“科尔沁杯”称号的建筑工程方可申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国家优质工程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评选。第五条“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一般每年不超过五个,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加评选的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含扩建)工程,主要包括:(一)投资7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交通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二)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三

4、)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城市住宅小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10-(四)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煤气、供热工程以及园林绿化、环卫工程;(五)无具体规模划分标准的其申报工程的投资应在1000万元以上。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一)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政策的工程;(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三)已参加过评选而未评选上的工程;(四)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五)使用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或我市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洁具和对环境有毒害污染的工程。第三章申报

5、条件第八条申报参加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工程应为上一年底前竣工的工程,经过冬、春、夏季的使用检验未发生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市内先进水平;(二)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标准、规范,符合城市规划;-10-(三)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技术标准,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优良;(四)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且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住宅小区作为整体项目申报参评时,除符合上述四款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配套设施均已完成(包括道路、照明、绿化、服务等);2、所有单位工程都达到质量标准

6、要求。第九条参加评选的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厂房和其它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二)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第十条住宅小区内的工程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由小区开发单位按住宅小区整体项目组织申报,获奖对象是小区主要参建单位。第十一条当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建筑业企业或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允许申报评选。-10-第十二条申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

7、理等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有明确的推荐意见,并须经质量监督单位同意推荐。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三条申报“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的工程,应在工程结束后,填写《通辽市“科尔沁杯”建筑工程奖申报表》并附有关资料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旗县市申报的工程由旗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第十四条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通辽市“科尔沁杯”建筑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2、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3、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5、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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