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

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

ID:32515543

大小:136.8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9-02-10

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_第1页
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_第2页
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_第3页
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_第4页
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2新式监理委托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武汉盛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长江紫都三期B2地块工程;2.工程地点:倒口湖地块;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12286.51平方米其中地下22317.02

2、平方米;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48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20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薛策安,身份证号

3、码:420102195212201452,注册号:42001795。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叁佰玖拾捌万陆仟零玖拾贰元整(¥3986092元)。包括:1.监理酬金:叁佰玖拾捌万陆仟零玖拾贰元整(¥3986092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1年月日始,至201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4、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0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1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汉口友益街51号东方大厦509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00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

5、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027-82801786传真:传真:027-82814747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

6、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

7、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20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8、。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