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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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1日朱莹莹一、被合并企业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一)非持续经营原则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范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止或大规模削减业务。在企业被撤并时,这一基本前提已不复存在,因此必须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于预提、待摊的之类跨期摊配费用,应立即予以核销,其他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的项目处理规范,也必须随之变更处理原则。(二)尽可能与企业所得税处理规范相衔接的原则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应当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纳税;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

2、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纳税。会计上应与上述规范相衔接的,一是不论被合并企业终止经营、进入清算程序的时间是否已届月底年终,均应该以当年初至清算开始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按正常年度决算和年报编制规范编制年度财务报表,作为企业清算前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报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如母公司),对于应在日常会计业务中处理的事项,均应纳入最后一期年报中反映;另一方面,最后经营期“年报”报出后,企业还应以全部清算过程中的会计业务编制一套清算财务报表,凡是与合并清算相关的业务事项,如审计、评估等的清算费用、因合并而应付职工补偿金、清算所得税等,均应在清算财务报表中反

3、映。2.税务上清算申报表主要设主表(内容为清算损益)和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会计上清算财务报表的格式,也应尽可能与税务上清算申报表相衔接。因为:(1)由于清算结果资产负债都转销为0,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都应以0填报,“年初余额”在清算时又应以清算开始日余额填报,实际不填“年初余额”,因此清算结果的资产负债表以不报为宜;(2)原来以持续经营假定为前提设置的利润表,已无法适应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的清算内容,比如利润表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是主要项目,但清算时已不再“营业”,其他项目与清算内容也难于对口衔接。因此,

4、清算时不宜再按原利润表的格式编制清算损益表,而宜按“资产处置收益+负债清偿收益-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其他收益(或支出)=清算收益”的公式来设置清算损益表,这样设置清算损益表与税收上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设置原理则是一致的。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9号文件将企业合并所得税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类,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被合并企业移交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计算,这与会计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被合并企业移交的资产负债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是一致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吸收合并,可以选择特殊

5、性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收被合并企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这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确认的规定是一致的。做好这方面的衔接,就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财产清查也可以从简处理。(三)简便原则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移交其资产负债后即告撤销。由于企业所有账户在合并后均应转销为0,因此,对于能够留给合并企业的会计事项,或者是可以通过移交表处理的业务事项,一般可不必先行调整尔后再转销为0。比如按评估价值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这一比较麻烦处理程序,就可以省略,直接按评估价值移交资产负债即可;另外,对于

6、被合并企业资产转让损益的核算也应采用这一原则。二、被合并企业的合并准备工作公司合并,除在工商行政管理上应按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企业合并相关手续外,在财务会计上还应作如下的清算或合并准备工作:(一)财产清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企业接受合并方案,被吸收合并企业即限期转入解散清算(或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相应准备工作,下同)。在转入解散清算前,首先应以合并所在年度年初至合并清算开始日(终止经营之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按日常年报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同时进行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尔后再转入解散清算并终止全部账务:1.对于盘

7、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各种类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升溢或损失的价值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过渡,待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查并决定处理时,损失的,分别转入“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及保险公司赔款),“管理费用”(存货一般损失)、“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和非常损失)等科目;盘盈升溢的,存货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盈固定资产净值先转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尔后再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对于经清理核实并认定不可能收回的债权,经税务机关批准核销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尔后,以清理核实时发现其余

8、应收款项很可能无法收回的预计损失为准,调整坏账准备余额,调增的,借记“资产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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