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事起诉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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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民事起诉状范本民事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分享的:2017年民事起诉状范本,欢迎参考!民事申诉书申诉人:ILYAGUEVM0RIK,男,1964不把1月21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院3号楼1007室。被申诉人:李明,男,1943年2月20日岀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弘燕路山水园西区2-4-802请求事项:1、裁定中止执行(2010)朝民初字第30062号民事判决书。2、裁定中止执行让申诉人搬离朝阳区外南营房2号楼1Y50商铺。3、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李明与申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

2、)朝民初字第30062号判决,并于2011年4月20日作出(2011)朝执字第1482号公告,要求申诉人将商铺返还茹东明。一审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及认定事实不清,严重影响了案件正确判决,具体如下:、一审法院未将判决书送达,判决书未生效。在2010年8月10日申诉人签订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明确的写明送达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3号楼1007,联系电话为:13011817777o法院在2010年11月8日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17号院2号楼1层1027号商铺,并且没有写申诉人的联系电话,因法院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弄错邮寄地址及未写联

3、系电话,造成邮局无法准确邮寄。法院第二次邮寄时,没有填写申诉人的联系电话,造成邮局无法联系申诉人,在邮局该退批条中注有:“无电话”,很显然,因为法院在邮寄中没有注明联系电话造成申诉人不能接收送达。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规定》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显然,申诉人并不符合《最高法院关于

4、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规定》第十一条视为送达的情形。申诉人在本案中提供了准确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由于法院在送达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而无法送达判决书,申诉人在诉讼文书送达过程中没有过错,因此不适用《最高法院关于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规定》第十一条。在不能邮寄送达的情形下,法院未依职权公告送达判决书,所以此判决并未生效,也就不存在案件执行程序。二、诉讼中法院未依法为申诉人提供翻译。申诉人系以色列人,俄语是其母语,并不通晓中文,依据民事诉讼法23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

5、人承担。据申诉人所述,当时接到法院通知后,按照法院工作人员指示签收法律文件,法院没有提供提东翻译人员进行解释说明。经阅卷,案卷中并没有翻译人员的签字及身份证明,很显然,法院在案件送达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三、认定事实不清。2010年5月份底,申诉人在俄罗斯出差,申诉人妻子让弟弟打电话告知茹东明去取房租,茹东明称正在外地等回到北京后再去取。茹东明回到北京后并没有到申诉人处取房租,而是到法院起诉。显然,申诉人主观上没有违约的过错,而是茹东明推脱在外地不能前往取房租造成的。另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茹东明并没有提供银行账号,方便申诉人将租金汇入茹东明账号。从200

6、9年4月10日茹东明写的收条说明,申诉人交付租金的方式为现金,茹东明并没有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电汇支付方式。综上所述,一审法院未将判决书送达,判决书未生效,不存在执行程序,应当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此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年月申诉人:日2017年民事起诉状范本被申诉人:李明,男,1943年2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弘燕路山水园西区2-4-802请求事项:1、裁定中止执行(2010)朝民初字第30062号民事判决书。2、裁定中止执行让申诉人搬离朝阳区外南营房2号楼1Y50商铺。3、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李明与申诉人租赁合

7、同纠纷一案,由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朝民初字第30062号判决,并于2011年4月20日作出(2011)朝执字第1482号公告,要求申诉人将商铺返还茹东明。一审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及认定事实不清,严重影响了案件正确判决,具体如下:一、一审法院未将判决书送达,判决书未生效。在2010年8月10S申诉人签订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明确的写明送达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6号3号楼1007,联系电话为:13011817777c法院在2010年11月8日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17号院2号楼1层1027号商铺,并且没有写申诉人的联系电话,

8、因法院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弄错邮寄地址及未写联系电话,造成邮局无法准确邮寄。法院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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