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

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

ID:32896516

大小:4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2-17

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_第1页
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_第2页
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_第3页
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_第4页
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_第5页
资源描述:

《职业介绍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職業介紹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本契約於年月日經甲方攜回審閱。(本契約審閱期間至少為三日)(求職人姓名)(以下簡稱甲方)立契約書人:茲就甲方委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全稱)(以下簡稱乙方)乙方代為介紹職業等事宜,雙方合意訂定本契約書條款如下:第一條:(服務事項)甲方委任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為介紹職業等服務,雙方議定服務項目如下:(雙方議定時可自行增加或刪除)一、□介紹以下勞動條件之職業,並得辦理職業心理測驗及提供就業諮詢服務,惟經雙方同意者不在此限:(一)、工作地點:。(二)、工作內容:。(三)、希望待遇:月(日)薪新台幣元

2、以上(至元)。(四)、提供中(晚)餐:(五)、提供住宿:(六)、交通津貼:(七)、年終獎金:(八)、三節獎金:(九)、工作時間:每日(週/月)小時。(十)、輪班:□有(十一)、月休假天數:天。(十二)、其他公司福利或勞動條件:。二、□代辦參加以下之甄試測驗手續:(一)、(甄試測驗名稱)。(二)、(甄試測驗名稱)。三、□辦理職業心理測驗。四、□提供就業諮詢服務。五、□其他服務事項:。 第二條:(費用)乙方為甲方辦理前條之服務,應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證照費及各項收費標準表』收費,雙方議定費用如下:一、登記費:新台幣元(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一百三十元)。

3、二、介紹費:□受僱人第一個月工資在基本工資兩倍以下者,新台幣元或甲方第一個月薪資的%(均不得超過甲方第一個月薪資的百分之三)。□受僱人第一個月工資超過基本工資兩倍者:新台幣元或雙方議定費用。本款介紹費包括職業心理測驗費及就業諮詢服務費。已收取上開介紹費者,不得另外再收取職業心理測驗費及就業諮詢服務費。三、代辦參加甄試測驗手續費新台幣元(每次測驗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五百元)。四、其他服務事項費用:(一)(項目名稱):新台幣元。(二)(項目名稱):新台幣元。(三)(項目名稱):新台幣元。乙方除前項費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第三條:(費

4、用給付)甲方於簽約及登記完成時應給付乙方登記費。介紹費支付。前項甲方採分次方式給付者,其付款時間及金額如下:一、第一次:訂於年月日支付元。二、第二次:訂於年月日支付元。三、第次:訂於年月日支付元。前項甲方最後一次支付費用應於聘僱契約生效日至少四十天後。代辦費及其他服務費給付時間由雙方約定。乙方收取各項服務費應掣給收據或發票。 第四條:(推介次數)甲方於給付登記費後得請求乙方於第一條所約定之期限內為甲方介紹職業至少三次,但經乙方介紹職業且聘僱契約生效後不在此限。乙方未於第一條所約定之期限內介紹職業至少三次者,應按比例退還登記費。 第五條:(費用退還

5、)甲方經乙方介紹職業於聘僱契約生效日起天內(至少四十天)因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聘僱契約終止時,得請求乙方免費重行介紹職業一次或減收約定介紹費總額百分之五十。甲方依前項規定請求減收約定介紹費總額百分之五十時,已繳費用超過者,乙方應即退還;已繳費用不足者,甲方應予補足。原聘僱契約如係自始無效或經撤銷而自始無效者,乙方不得收取介紹費,已收取部分並應退還。 第六條:(甲方之義務)甲方應提供介紹職業時所必要之下列文件:一、。二、。三、。四、。前項文件,乙方應於核閱完畢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乙方之義務與責任)本契約訂定前乙方應對甲方詳細說明契約條款內容。

6、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以有效率及妥善之態度依約提供職業介紹等服務,詳實推介雙方所議定勞動條件之職業。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文件,乙方於必要時得經甲方書面同意,影印一份留存,不得使用於與本契約目的無關之用途;本契約終止或消滅時,□銷毀。□返還甲方。 除甲方屆時另有書面同意外,乙方應將所留存影本乙方不得有要求甲方購買或推銷商品、加入直銷、招攬或購買保險及其他類似行為。甲方為未成年人時,應具備甲方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如甲方未滿十六歲,乙方應依相關法令有關保護童工之規定為甲方服務。乙方不得收取推介就業服務保證金或法令規定標準以外之任何其他費用。

7、乙方所收集關於甲方之資料,以電腦處理者,其對外使用該等資料應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為之。 第八條:(契約之終止及損害賠償責任)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本契約。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致他方遭方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甲方依前項規定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賠償金額不得超過第二條所須支付費用之總額。 第九條:(通知之送達處所)雙方意思表示之通知,均以本契約書所載之地址為送達處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依前項送達處所所為之送達,如未能送達,以存證信函付郵日起第五天推定對他方為合法之

8、送達。 第十條:(其他)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習慣及誠信與平等互惠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一條:(合約份數及審閱期間)本契約一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