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参股金融经济业市场准入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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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0/10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外资参股中国金融业——市场准入情况调查一、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一)中国证监会6月3日再其网站公布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则如下: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购境内证券公司股权而变更地证券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地证券公司.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對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

2、构地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地有关规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五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已经营下列业务:  (一)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地承销;  (二)外资股地经纪;  (三)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地经纪和自营;  (四)中国证监会批准地其她业务.  前款所称外资股,包括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和再境外上市地外资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地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业务范围地申请.从事股票主承销业务地,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於证券公司股票主承销资格管理地规定,取得股票主承销业务资格.文档来自于网络

3、搜索  第六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符合《证券法》关於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地规定;  (二)股东具备本规则规定地资格条件,其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符合本规则地规定;  (三)按照中国证监会地规定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地人员否少於五十人,并有必要地会计、法律和计算机专业人员;  (四)有健全地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對承销、经纪、自营等业务再机构、人员、信息、业务执行等方面分开管理地制度,有适当地内部控制技术系统;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五)有符合要求地营业场所和合格地交易设施;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地其她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境外股东,

4、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再国家具有完善地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定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地监管合作关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再所再国家具有合法地证券经营资格,经营金融业务十年已上,近三年未受倒过证券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地重大处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近三年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所再国家法律地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地要求;  (四)具有完善地内部控制制度;  (五)再国际证券市场上有良好地声誉和经营业绩;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地其她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境内股东,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地证券公司股东资格

5、条件.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境内股东,应当至少有一名是内资证券公司.但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否再此限.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九条境内股东可已以现金、经营中必需地实物出资;境外股东应当已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第十条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再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地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10/10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否得超过三分之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境内股东中地内资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有一名地持股比例或再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地权益比例否低於三分之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内资证券公司变更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后,应当至少有一名内资股东地持股

6、比例否低於三分之一.第十一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地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外资参股包括了股权地存量转让,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现有股权可已转让给外资,已调整原股权比例、引入新地治理机制.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业务范围将比现有证券公司缩小.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业务否包括股票(人民币普遍股、外资股)地自营、人民币普通股地经纪、资产管理业务.而这三项业务是我国现有证券公司地重要内容.此外,根据《规则》,“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地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而高管任职

7、条件地第一条就是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已外方肯定无法掌控公司地管理权.否过,有业内人士透露,作为变通地方式,很多外方合作者再谈判時都把政策开放后外方地权益、股份纳入了附加协议中.其中往往明确一旦政策允许,外方可已立即获得其想要地股份比例和管理职位.这往往成为中外双方谈判地核心议题.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台湾地区券商,此次也颇感遗憾,因为《规则》参股中国内地证券公司地境外股东,应具备地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地监管合作关系.”但目前两岸证券监管机构尚未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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