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

ID:33485355

大小:8.82 MB

页数:30页

时间:2019-02-26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_第1页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_第2页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_第3页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_第4页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5年考研】法律硕士复习之宪法学超强笔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考试点考研网www.kaoshidian.com1宪法: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2、宪法的本质: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3、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①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②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③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4、宪法的分类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1)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成文宪法:具有

2、统一的法典形式又称文书宪法、制定宪法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2)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及程序为标准刚性宪法:由特定制宪机关制定、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的宪法。优点是稳定性、可维护宪法尊严;但缺乏适应性——成文法柔性宪法:制定修改机关及程序与普通法相同的宪法。优点是弹性大、适应性强;缺乏稳定性——不成文法(三)制宪主体:钦定宪法: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民定宪法: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君主与人民双方进行协商制定。阶级妥协的产物二、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

3、的宪法分类国家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资本主义类型宪法、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第三章宪法的制定1、宪法制定权: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2、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区别(1)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宪法起草机关是具体工作机关,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2)制宪机关一般是常设机关;宪法起草机关是临时性的机关,起草任务结束后便解散。(3)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宪法起草机关则并无权批准宪法。(4)制宪机关一般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宪法起草机关则一般通过任命的方式产生,注重来源的广泛性。第四章宪法的

4、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人们制定、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准则,是贯穿立宪、行宪的基本精神。内容:人民主权原则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原则是终极目的;权力制约原则是基本手段;法治原则是根本保障2、人民主权原则: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最高权利。(1)资产阶级“人民主权”学说的阶级局限性和历史意义局限性:①在“人民”的范围问题上,实际上只是资产阶级。②人民主权的论证是唯心主义的。③人民主权,仅仅涉及政治权力方面,而没有涉及更为重要的社会经济领域。1考试点考研网www.kaoshidian.com历史意义:①主权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人

5、民,因此,政府的建立应该经人民同意,政府的权力应受人民的监督。②既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政府为人民服务。在各国宪法中体现(1)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2)通过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来保障人民主权(3)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资本主义:规定人民主权,是资产阶级民主的首要原则。私有制构成人民主权的障碍。社会主义: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发展,实质上就是主权在民。2、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生存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在各国宪法中体现(1)既明确规

6、定基本人权原则,又以公民基本权利形式规定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2)并不明文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只规定公民基本权利(3)原则上确认基本人权,但对公民基本权利规定较少资本主义:称"天赋人权",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财产、追求幸福的权利,以财产权为核心,以人权的普遍性掩盖人权的阶级性。社会主义:称"公民基本权利",是对基本人权的确定。公开限制少数敌对分子的部分人权以人权的阶级性谋求人权的普遍性。3、权力制约原则:国家权力部分之间的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之间的制约。资本主义表现为分权

7、原则:社会主义:表现为监督原则,全国人大和人民对国家机关的监督。5、法治原则: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体现:资本主义:(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组织、机关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4)各国家机关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5)司法独立社会主义: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

8、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第五章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1、宪法的渊源:是指能够影响宪法产生和变动的因素。(1)制宪和修宪活动、(2)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和阐释、(3)违宪审查机关的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