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制度变迁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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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谢家智冉光和中国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首先得益于制度的创新。然而遗憾的是,中国农村金融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缓慢,严重制约了中国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拟用新兴的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并提出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设想。一、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理论道格拉斯·诺思对制度及制度变迁的研究中提出了著名的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理论。诺思认为,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其原因是:制度变迁过程与技术变迁过程一

2、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所以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化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错误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而导致停滞。一旦进人了锁定状态,要脱身而出就会变得十分困难。这即是诺思分析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的两种极端形式。因此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有极强的制约作用。造成路径依赖的深层次原因是利益因素。一种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某种在现存体制中有既得利益的压力集团,或

3、者说他们对现存路径有着强烈的要求。他们力求巩固现有制度,阻碍选择新的路径,哪怕新的体制较之现存体制更有效率。如果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一旦形成,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二、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分析路径依赖理论告诉我们,在制度变迁与创新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并不断解决“路径依赖”问题。以农村信用社为标志的中国农村金融伴随共和国的历程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过程;从50年代信用合作社兴起后,60年代曾被人民公社接管,80年代接受农业银行领导,再到90年代行社脱钩,在国家管理下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目前,虽然合作金融的

4、框架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村合作金融的宗旨——农民的广泛参与以及农村金融资源对“三农”的有效配置。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固有的利益机制对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形成的路径依赖,而农村的制度环境、产权制度以及组织制度又是其利益机制形成的客观条件。(一)长期形成并不断自我强化的利益机制是农村全融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根本原因在对农村金融的控制和管理过程中,已形成了与现行农村金融制度相联系的四大利益主体:国家、地方政府、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在长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而形成的政府主导型金融体制下,国家从不会失去对农村金融的控制,以便于实现对农村金融的宏观调控(特别

5、是在经济过热时期),以及实现对金融资源的重新分配(主要是为工业化积累和配置信贷资金)从而实现国家利益;较之国家利益,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利益就更为直接,特别是80年代以后,在“让利放权”...政策推动下,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扩张动力,而中国的金融资源配置客观上被条块分割,因此地方各级政府通过对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进行干预和控制,可以实现地方政府利益。建国50年来,农村金融事实上一直都是在政府的控制下发展。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是,80年代以后全国各地兴起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就是各地乡镇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在中央政府进行限制之前,借着自身的力量,迅速推动并强烈

6、扩张的具体反映。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直接经营者,是自然的利益主体。长期以来,借着“合作”之名,在政府与农业银行的领导下不断成长起来后,并不甘心自己的“附属地位”。90年代中后期,更是想摘掉“农村信用社”之名,希望能以正式的身份—一“合作银行”参与竞争,强化与扩张自身利益。农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直接领导者,长期以来直接参与农村信用社业务的指导、人事的任免并与信用社形成千丝万缕的关系。行社脱钩后,膨胀起来的信用社又是农行农村业务的有力竞争者,这必然涉及到其自身的利益分割。正是因为几十年来这四大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牵制,形成一种动态的“均衡”,由此而

7、形成农村金融现状。当然我们遗憾地看到现行农村合作金融主体中,本应该充当最大利益主体的农民,其实难以真正获得多少利益。正因为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中这本应是最大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严重失衡,就充分暴露了农村金融制度的缺陷。(二)中国农村金融现行的产权制度又是其利益机制形成的前提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现行的利益机制是与其产权制度高度相关联的。农村信用社在法律上属于集体所有,即为全体社员共同所有,但其产权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关系是模糊的,甚至是矛盾的。表现在:其一,目前信用社中的大量存量股本以及80年代末扩股后的增量股本中相当部分是法人团体股,而农村合作基金会中的大量

8、“资本金”...主要来源于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积累,而归农民集体所有的这部分资金农民实际没有任何控制权,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这一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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