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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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市工业、农业、建筑业和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经程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第三条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会同市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地税局负责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和评价工作。第四条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10日。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16-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成长良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应超过3%,或超过1000万元。(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

3、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要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70%以上,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40%。企业技术中心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20人。(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用于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五)技术中心有显著的技术创新成果,有储备3-5年的新产品,有5-10年长期研究开发课题,有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的课题,有中长期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规划,有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新产品销售收入比例高,新产品利润高;技术创新对企业提

4、高效益作用大。(六)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有较好的工作研究环境。拥有行之有效的科技投入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机制。第六条认定程序:(一)企业向所属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到-16-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完成申报,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地税局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评。根据初评结果,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发改委、科委、财政

5、局、地税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第七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地税局对认定结果以通知形式公布,并通过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将认定结果通知企业。第八条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第九条依据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创新情况快报填报。第十条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程序:(一)数据采集。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于当年4月15日前将评价材料报所属主管部门,并完成网上数据填报工作。评价材料包括:《天津市-16-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企业技术中心评

6、价材料》等。(二)评价材料上报。企业所属主管部门对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三)数据计算与分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核查,对核查后的数据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第十一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65分(不含65分)

7、至60分之间;3、逾期15天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第十二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并以通知形式公布评价结果。第十三条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从上报评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布。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天津市-16-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一)评价不合格的;(二)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三)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四)上报评价材料被确认为虚假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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