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

ID:34028564

大小:56.17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03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_第1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_第2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_第3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_第4页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_第5页
资源描述:

《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投保人保险论文范文:谈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word版下载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论人身保险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权益的处置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投保人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的人身保险合同,则该条款将随保险合同的主效一起产主法律效力,在特定的情况发生时即可适用。人身保险特别是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寿保险一般为长期合同,合同有效期短则儿年,长则儿I•年甚至终身,而在保险费分期缴纳的情况下,合同的缴费期也可能长达几十年。在如此长的合同有效(缴费)期内,有一种

2、情况可能是难以避难的,即投保人在合同有效(缴费)期内身故。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即被保险人身故一般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在理赔给付保险金后合同终止。而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的情况下,就会面对合同效力及合同权益如何处分的理由。对此理由,在我国无论是保险合同条款还是保险法律法规均无明确规定。一、继承人承受制及其弊端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观点是按继承来处理,即投保人身故后,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由投保人的继承人承受。持此观点的人主要的理由是参照《继承法》,将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利视为投保人的财产

3、。笔者认为,此种观点看似简单合理,但仔细推敲起来却很值得商榷,主要理由如下:1.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首先,从《合同法》角度看,任何一个有效合同必须具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当事人,投保人即合同一方当事人一旦身故,如合同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合同就应当自然解除或者效力终止。其次,从《继承法》规定看,合同(主体地位和权利)并不在《继承法》规定的可继承财产即遗产范圉内。如果人身保险合同因投保人身故而解除或终止,在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退还的合同现金价值倒是可以作为遗产由投保人的继承人来继承,但这得发生在合同解除终止的前提

4、下。2.从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来看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人身保险合同既具备合同的一般要件,同时又因其性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普通民事合同一般是围绕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来设定的,而人身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是围绕第三人即被保险人来设定的。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即使作为合同预期受益者的受益人,也是被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由此可见,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

5、的投保人在合同当中并没有实体性的(经济)权利,合同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利益而订立的,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赠予。1.由投保人继承人承受合同权利义务的弊端如前所述,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投保人身故后保险合同效力将告解除终止。在此情况下:首先,将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性,使保险公司丧失预期收入;其次,合同终止将使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丧失预期的保障;第三,此种情况的发生不符合投保人的意志和预期。尽管在实践中有时采取:在投保人的继承人一致同意且保险公司也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投保人使合同效力继续维持

6、有效。但实际效果却不理想,主要是因为:一、投保人愿意为被保险人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但其继承人不一定也这么想,特别是在需要继续交纳保险费的情况下;二、投保人的继承人可能是多个人,多个继承人之间对于合同权益的处置意见不一致怎么办?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身故后rti其继承人承受合同权益的做法既与法无据,同时无论是从社会稳定角度还是对参与保险活动的相关各方而言均弊大于利。二、被保险人承受制及其优点为了使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效力及权益得到合理处置,最大限度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笔者认为,对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身故后合同效力及权益处

7、分可作如下规定:对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身故且合同或法律对合同效力及权益的处分没有其他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原投保人的权利义务由被保险人承受,即合同的投保人自动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如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利、义务。由被保险人承受原投保人权益相对于继承人承受权益具有多方面的优点,主要表现在:1・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有利于维系契约关系的稳定,从而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性;2•合同效力不受影响,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预期保障不丧失,有利于保障被

8、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利益;3•鉴于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享有保障而订立的,此种处理方式应该最是符合投保人本人(生前)意愿和订立合同初衷的。4•手续简便,可操作性强。《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需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人,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的身份和条件也有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