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重庆分行风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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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金条线自查报告我行个人银行部按照总行检查提纲对全行个人贷款、东方卡及电子渠道业务及个人财富工作等方面的内控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本次内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个人信贷业务检查情况:(一)分行自查情况自查范围包括:总、分行各项个贷业务的规章制度;个贷业务授权及转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分行个贷业务组织架构;个贷业务岗位设置及执岗情况;各类个贷业务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自查方式:整理归集总、分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个贷业务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二)支行抽查情况1、抽查范围包括:个贷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职责情况;各类信贷业务品种贷款手续的合规合法性及信贷资料的完备性;信贷业务代保

2、管品的管理情况。2、抽查方式:依据截止2005年2月末的个贷业务总量数据,从会计报表中提取各经营单位的个贷台帐,再从个贷台帐内抽取部分个贷档案进行检查。同时,通过与个金客户经理进行谈话沟通,了解各经营单位个贷业务的开展情况、对分行个贷业务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意见建议。(三)存在的问题从本次检查的整体情况上看,我行个贷业务的内控管理在制度上有一定限制及约束,但是在原来实行的个贷业务权限下放、粗放式管理模式的政策背景下,受经营单位对个贷业务的重视程度、业务操作自律性、风险认知度、个贷条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的影响,我行个贷业务的内控制度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业务操作不规范

3、、整体发展不均衡的诸多问题。1、岗位设置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组织架构不完善:客户经理人员严重不足或形同虚设,没有对客户经理进行定岗、定位,部分经营单位的个贷审查、审批人员未通过专业审贷资格考试。岗位职责极不明确,存在一个客户经理身兼多个岗位职责的情况,不利于信贷业务的相互监督。2、内控制度不严谨,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贷系统操作情况混乱。主要表现在:利用公金客户经理原有的操作员号进行录入或复核操作;个贷复核人员引进的业务往往由复核人员交办给其他个金客户经理进行录入,再由该复核人员自行复核,三级审批没有起到真正作用。(2)个贷档案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个贷档案有遗失情

4、况。档案未及时装订,发现02年的档案尚未装订的情况,此类情况在多个经营单位存在。档案原件任由开发商或借款客户借出单位,供其办理“两证”等手续。(3)代保管品的入库情况较差。主要表现在:代保管品缺失;代保管品入库凭证未专人保管;代保管品复印件未装订入档。(4)逾期贷款的管理不按正常程序进行。主要表现在:个贷出现逾期,客户经理不是联系实际借款人进行催收,而是直接扣收合作商家在我行的保证金账款、且未及时补足保证金,造成保证金账款不足授信要求的比例,同时我行逾期贷款情况未能真实反映。个贷逾期超过半年,仍未进行帐务处理转至呆滞类贷款,使我行个贷业务的逾期状况不能真实反映,不利于

5、我行对信贷资金的风险监控,贻误保全措施的早期介入。此类情况在多家经营单位存在,源于客户经理不知晓会计帐务规则、会计人员不知晓贷款具体信息。我行个贷业务的后续管理制度及条线业务的联系沟通尚待完善。(5)个贷业务后续综合管理不落实。主要表现在:原放贷人员多已转为公金客户经理,该部分贷款的后续管理不落实;客户经理未及时跟踪“两证”的完善情况,几年前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至今没有拿到“两证”。3、存在违规操作情况:(1)个贷品种交替使用,贷款用途与贷款品种不一致。贷款用途有质疑:向本经营单位关系户的财务人员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无贷款用途或贷款用途一律申请为住房装修、购房(我行消费贷

6、款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用于购房)等,但没有装修合同或购房合同,贷款用途存在质疑。变相延长贷款期限:个人经营性贷款按个人消费性贷款进行发放,贷款期限长达5年至7年之久,而抵押物在多年期间未进行重新评估。隐瞒贷款用途,变相下浮贷款利率:购买车库、门面的贷款以住房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发放,隐瞒贷款用途,变相下浮贷款利率,且在此基础上继续下浮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未经有权部门批准。4、担保方式不合规:(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经有权部门登记前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程序不合规。如:北部支行对“龙湖地产”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买卖合同中无有权部门核准登记的签章手续。(2)向本单位关系户的财务人

7、员发放消费性贷款,仅由单位员工进行保证担保,且担保员工的收入证明由支行出具,未经过分行有权部门。(3)经营单位员工在外购买车库、门面,由本单位其他员工进行保证担保发放贷款,贷款金额巨大,而且贷款发放日先于买卖合同登记日2个月。即:有可能存在向本单位员工发放由其他员工担保的“零首付”贷款的情况。同时,所购车库、门面的合同价格低于贷款金额,且没有评估报告,没有办理抵押手续。(4)抵押登记手续晚于贷款发放时间,即:先放贷,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有的贷款抵押手续甚至晚于放贷手续几个月,而支行未出具分行有权部门对此种操作方式的批复意见。5、超授信额度发放贷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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