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

ID:34127266

大小:90.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03

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_第1页
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_第2页
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_第3页
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_第4页
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件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组织部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组通〔2015〕7号印发《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各镇委,会城街道工委,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党委,区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组织部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1月28日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15年2月16日印—9—关于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为深入实施人

2、才强区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营造人才“洼地”,聚集人才为“我”所用,提升人才队伍实力和我区科技创新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江门市新会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制定本意见。一、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与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研发型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我区重点引进人才对象:(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简称:第一类人才)(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后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我区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自主创业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简称:第二类人才)(三)教授或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博士学位人员;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简称:第三类人才)(四)副教授或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简称:第—9—四类人才)(五)高级技师以及省级以上技术能手大奖获得者;其他需要引进的特殊人才。(简称:第五类人才)二、引进人才优惠措施(一)租房补贴。引进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4、因实际需要在本区租赁房屋居住的,可按标准享受租房补贴(已享受购房补助者除外),租房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的最长期限为2年。暂未租赁房屋居住的,可申请入住我区的周转房,居住期不超过1年。(二)购房补助。引进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工作满1年且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户籍和人事关系须落户新会),在新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服务期内可凭相关资料申请一次性货币补助(有效期为5年,逾期将不再补助)。夫妻双方同属购房货币化补助对象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的标准实施。本人及配偶在我区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政府解困房、安居房等优惠,

5、享受过购买商品住房货币化补助政策的不再补助。租房补贴、购房补助标准一览表人才类别租房补贴(元/月)购房补助(万元)第一类400050第二类200030第三类150010—9—第四类10005第五类5003(三)生活补贴。引进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工作满1年且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户籍和人事关系须落户新会),可享受有关生活补贴:引进到我区事业单位(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下同)工作的一至五类人才,分别按每人8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引进到我区企业单位工作的一至五类人才,任职(聘任)

6、期间,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四)科研经费补助。对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工作满1年的,其科研成果在我区推广产生效益后,年增加本级财政收入100万以上的,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由区财政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经费(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五)开通关系接转绿色通道。从外地引入我区工作的人才,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其本人(包括其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移免收价格调节基金。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或因特殊原因

7、不能调转人事关系的,可按照江门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申领相关工作证,享受区政府规定的有关本区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并—9—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办理建档手续,承认其原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引进人才免收人事代理费。符合引进条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才,可在我区先落户、后择业。(六)安排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可按其居住地就近优先安排就读,也可根据其要求安排本地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学区生同等待遇。若其个人要求就读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办理转学手续,教

8、育行政部门优先受理。(七)安置配偶就业。引进人才的配偶原属于公务员或符合编制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