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商标法概要 审査(作成日20100801 ) 日本的商标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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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的商标法概要_审査(作成日2010/08/01)日本的商标法概要(与中国相比较)内容日本中国原则申请优先原则申请优先原则审查原则审查原则有效期间自注册日开始10年自注册日开始10年采用商品分类国际分类国际分类国际注册申请可可多种区分申请可否可否(只允许单区分)*立体商标注册可否可可从审查到注册的行程表申请公开是什么(第12条第2项)在商标注册申请后对申请公开的制度。(目的)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在申请后和对商标权作设定的注册前,对使用该商标的第三者做费用要求的权利会得到认可(第13条第2项)。申请公开制度就是,为了使得第三者知

2、晓该申请信息,所以在申请后迅速公开申请内容的制度。(特征)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公开的内容)①申请人信息②申请编号以及申请日③申请内容(希望注册的商标的形态、指定商品或服务)等(使用方法)①向第三者提供信息②作为发生金钱方面的要求权时的警告文件使用费用的要求权是什么(内容)申请后至注册完成的期间,因为第三者使用该商标而产生了业务方面的损失。要求得到与该损失相当的支付金额的补偿的权利应被认可。(目的)申请后至注册完成的期间内,因该商标被使用而使得申请人应获得的业务上的信用应给与保护。费用要求权的条件① 商标已经被申请。② 申请人已

3、将申请内容(申请公开书面即可)告知,并作了警告。③ ②的警告后,第三者使用了被申请的商标。④ ③中的第三者的使用导致申请者产生了业务上的损失。即,等同于申请者的使用(若不相信就不会导致损害)⑤ 该申请已经被注册。通知驳回理由(第15条第2项、第3项)是什么(通知驳回理由的内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满足法定的注册条件,审查官要做审查。被认定驳回受理的时候,要在驳回注册之前向申请人做上述主旨的通知以给与申请人提出指定的意见书等的时间和机会。(涉及到的主要的驳回理由)(1)是否为具有识别力的商标商标法第3条第1项之规定(2)是否与他人

4、已注册商标不类似商标法第4条第1项11号、第8条之规定(3)指定商品和服务的记载是否明确第6条第1项、第2项之规定(4)是否不涉及其他的不许注册的原因第4条其他主要的驳回理由(1)是否为具有识别力的商标①普通的使用方法下,该商品或服务的普通名称作为表示的徽章所组成的商标(第3条第1项1号)・商品或服务的略称、俗称等,由罗马字或者假名所表示的普通名称也符合该原则②该商品或服务所惯用的商标(第3条第1项2号)・即,同业者普通情况下使用同种商品或服务的结果使得,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和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不可识别的商标。③其他商品的产地、销

5、售地、品质、原材料、功能、用途、数量、形状(含包装的形状)、价格、生产、使用方法、时期以及其他服务的提供场所、品质、为之提供供给的部分、功能、用途、数量、形态、价格或提供的方法及时期,在普通方法的使用下所表示的徽章所组成的商标(第3条第1项3号)④常见姓氏或名称在普通方法的使用下所表示的徽章所组成的商标(第3条第1项4号)⑤极为简单且常见的徽章所组成的商标(第3条第1项5号)⑥上述情况以外,多人在业务上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中均不可识别的商标(第3条第1项⑥号)主要的驳回理由(2)是否与他人已注册商标不类似主要的驳回理由(3)指定

6、商品和服务的记载是否明确商标注册的申请就是,每一商标都必须在使用中指定使用该商标的一至二件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第6条第1项)。上述指定是指,必须遵照政令中对商品和服务所做的区分(第6条第2项)。上述商品和服务的区分是指,与该商品和服务类似的范围定义不存在(第6条第3项)。可以发出驳回理由通知的期间驳回理由通知期间①原则上,自申请日起1年6个月内②商标法第15条第3号(6条1・2项:指定商品及服务的记载不完备)为理由导致申请被驳回时,若因为提出补正书而解除了驳回理由的,通知期间为自补正书提出日开始1年6个月内③实行申请分割、变更

7、等手续时,若不适用申请日的溯及,则通知期间为自申请日起1年6个月④国际注册申请的场合,自指定国的通报实行之日起的1年6个月。对应驳回理由通知的答复手续•①提出意见书–对于审查官判断的驳回理由不服的申述手续。•②补正手续(第68条第40项)–以驳回理由为对象的部分所做的补正手续可以消除驳回理由的手续。•③申请的分割(第10条第1项)–包含二个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的申请的一部分作为一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商标所做申请的手续。•④变更(第11条第1项开始的3项,第65条)–变更申请的形式可以消除驳回理由的手续对应驳回理由通知的答复:①提出

8、意见书申请人如对驳回理由通知不服,可于指定的期间内(驳回理由通知发出日开始在本地=40天、人在外地=3个月以内)提出意见书(人若在外地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对应驳回理由通知的答复:②提出手续补正书对指定商品、服务做补正的手续可以消除驳回理由。实施补正手续的可能期间申请人可对还处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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