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研究开发费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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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资料参考浅议研究开发费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作者:马满亮,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浙江矽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开化联盛方略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单位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城关镇江滨路5号(邮政大楼院内)(324300)。摘要:当今社会,是一个鼓励创业创新鼓励研发投入的社会,但是研究开发费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仍然存在着许多纷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在积极地进行规范引导,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培训指导。我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自己的实务实践,对“①研究开发费怎样进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②科技

2、、财政、税务各部门对研究开发费列支范围要求有什么区别;③研究开发费涉及哪些税收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供大家分享。关键词:研究开发费、单独建账、会计核算、涉税处理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深刻地改变着经济社会面貌。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成为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助推器,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的核心和竞争焦点。如何快速高效地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是创新型社会的努力方向。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国家鼓励创新扶持创新政策的导向作用

3、也越来越明显,吸引了大批的企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到研发创新中来。国家各级政府在给予研发投入资金补助的同时,也对研发费用的管理、核算、涉税处理作出了很多规定。但是,规定在某些方面的不明确、不具体、不完善,让财税专家、部门政策执行人员、企业实际操作人员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甚至大相径庭。我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自己的实务实践,对“①研究开发费怎样进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②科技、财政、税务各部门对研究开发费列支范围要求有什么区别;③研究开发费涉及哪些税收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与财务税务方面的专家进行交流探讨,对研究开发费的

4、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浅议如下:一、研究开发费的”单独建账、独立核算”word格式整理专业资料参考从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科发火[2008]362号文件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财税[2009]87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浙财教〔2010〕382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9]159号《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

5、见》都明确要求对财政科技拨款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研究开发费要求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但是,对单独核算,在相关文件明确之前一直有不同的理解,经笔者了解大体有如下几种:单独制作凭证;专项科目列账;专项科目列账结合台账核算;专项科目分研发项目单独科目列账核算。我们具体分析三个有代表性的文件中对研究开发费核算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而

6、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以下简称《核算指导性意见》)中则明确规定“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二级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可见,“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要求设置专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7、同时,《核算指导性意见》在对项目会计核算的具体说明中,对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要求: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项目—省科技厅拨款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另外,《核算指导性意见》word格式整理专业资料参考对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会计核算的具体说明中,也明确应分科研项目在相关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规定为:企业发生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科研项目在“研发支出(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可见,“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要求按研发项目进行核算。综上所述,研

8、究开发费“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要求分研发项目单独专项科目进行列账核算。在具体核算时,在《核算指导性意见》有较为具体的规定,虽然有所疏漏,但还算完备。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研究开发费用”二级,在“研究开发费用”二级科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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