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若辛:没有法治骨髓何谈司法脊梁

仲若辛:没有法治骨髓何谈司法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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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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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若辛:没有法治骨髓何谈司法脊梁▍文仲若辛▍来源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法院撕破律师裤子”事件终于有了一个调查结论,舆论纷纷扰扰,其实划个句号比较好。可吴良述律师明确表示对调查结论不服,正在准备继续控告。所以,这裤子的事情,只是万里长征刚走完第一步。吴律师维权的最终结果令人期待,这几天关于裤子事件的各种评论也非常值得关注。著名法官桂公梓《如果司法的脊梁塌了……》的文章就非常扎眼。这不仅因为作者的法官身份,更因为这文章标题,真的是足够气派雄伟高大上。说到脊梁,桂公梓显然是把他的同事圈同行圈当做了司法的脊梁,而律师群体,则与此无干。至少,他的潜意识中,就是这么认为的。说这个话,丝毫没有与

2、法官争当司法脊梁的意思。只是想,如果缺了法治的骨髓,又何谈司法脊梁?如果没有深入骨髓的法治理念,司法脊梁又凭何立起?还是从桂公梓的《如果司法的脊梁塌了……》的文章说起吧。关于调查结论,桂公梓文中说:“我的第一感觉是,大家都不满意,说明这个调查结论还真是挺中立的呢”。作为一名省高级法院的法官,以各方的不满推断调查结论的中立,个中逻辑,实难苟同。假如调查结论客观公正,又何以会令各方都不满意呢?一份公正的判决,即便是死刑判决,也未必会引来各方不满,它只会令当事人心服口服,认罪服法;而一份错误的判决,即便是留有余地的死缓,也会招致各方多年奔走鸣冤。例子太多,无需列举。这里说的奔走各方,包括冤者,律

3、师,媒体,不包括法官。蒙冤法官除外。桂公梓作为一名高级法院的法官,死刑案件见得很多,应当明白这个现实。各方不满,患不公也。桂公梓文中说,“吴律师在这起事件中的角色绝不简单只是一个受害者。他对于冲突从发生、激化直到不可收拾的全过程,即使不是主观上直接故意、客观上推波助澜,至少也是主观上间接放任、客观上不加收敛吧”。我不明白的是,“主观上间接放任,客观上不加收敛”,在法律上是个什么东东?桂公梓想表达的是吴良述对于事件的发生、发展和高潮,主观上具有“间接故意”的意思吗?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法律上的“间接故意”。法律上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

4、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桂公梓说的是吴良述律师“对于冲突从发生、激化直到不可收拾的全过程”都有“间接故意”。那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全过程”。先说“冲突发生”。吴良述前往法院立案大厅立案,结果是案件没有立成,索要材料收据未果,继而与法官交涉。这就是冲突发生的起因。在这个过程中,吴良述有放任不立案的间接故意吗?吴良述有不收材料收据的间接故意吗?你法院按照规定把材料收据给他,他装作没看见,不收?相反,他是积极索要依法应当拿到的收据未果。不要颠倒黑白了好不好?再说“激化”。按照

5、桂公梓的意思,吴良述面对众多法警围攻,偏要把事情搞大,放任自己被法警揍一顿快活一下?有点常人思维好不好?再说“不可收拾”。桂公梓所谓的不可收拾,是指的裤子被撕烂,手机被摔碎的结果吧?调查结论说,法警对吴良述实施了“抢夺手机(导致其裤子被扯烂)、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口等动作”。由此可见,不管是裤子被撕破,还是手机被摔碎,这些结果,都是吴良述积极阻止、反对,不愿意发生的结果。桂公梓怎么能说吴良述没有阻止、反对,放任自流,听之任之呢?你愿意主动躺那儿主动让人胸口来一脚?有点良知好不好?那么多人把吴良述一个人放倒在地,脚踏胸口,那么多男人欺负一个人,你桂公梓的同行也好意思做得出来。究竟

6、是吴良述“不加收敛”,还是你桂公梓的那群同行“不加收敛”?你一个法官,还真好意思说。所以说,你文章中的这段陈述,都是无端地把屎盆子硬往一个无辜者头上扣。真的是善恶不分了。桂公梓文中还说,“我看到一些文章从吴律师超模照的细节(例如裤子撕破的状况、衬衫纽扣、口袋里的笔等)甚至面相上来推测他并非善茬”。呵呵,你桂公梓是法官还是相面的?以你的高超相面小技,你看看你那些围攻吴良述的同行是善茬还是恶茬,你看看你曾经的老同行松有晓明是善茬还是恶茬?再弱弱地问一句,去年从你们楼里带走的那几个同事,你平时真没看出来?还有呢,下面这照片你看看,是善茬还是恶茬?以上这几个问题,请你在你的著名公号上回复一下好不好

7、?桂公梓文中还说,“律师到法院来立案或开庭,是不是也应该依法尽基本的尊重义务,按照法院的规章制度办事,不许喧哗的场所就小声一点,禁止录音录像的场所就不掏出手机来呢?我觉得对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律师来说,这种程度的尊重应该是最基本的了吧”。律师裤子在法院被撕烂,你却在这里大谈基本的尊重义务,让律师尊重法官,这简直是让人笑翻的节奏。我告诉你,律师尊重的是法律,不是胡作非为的法官,更不是你所谓的规章制度土政策,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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