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清远市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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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促进清远市家禽业健康发展、稳定农产品供给、保障农民收入,根据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见》(粤府办〔2012〕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帮助我省家禽业渡过难关促进家禽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2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5]2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清远市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保障

2、民生为宗旨,以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为导向,建立政府、养殖企业(养殖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因重大疫情引发的家禽养殖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家禽业抵御风险、自救发展的能力,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农产品供给稳定、农民持续增收。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我市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宣传引导养殖企业(养殖户)参保,落实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加强理赔监管服务。(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由省级公开招标确定竞争性谈判对象、后由市级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理赔责任风险,提升保险服务水平。(三)参保自愿。通

3、过政策引导、保费补贴、理赔服务和农户参保收益实例宣传等方式调动养殖企业(养殖户)参保积极性,引导其自愿积极投保。(四)协同推进。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以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的综合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绩效。三、主要内容(一)试点范围。全市规模以上肉鸡养殖企业(养殖户)。(二)试点时间。2016年-2017年。(三)参保对象。2015年度肉鸡出栏量1万只以上,并且单批次存栏量2000只以上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参保养殖企业(养殖户)必须全场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四)保险期间。肉鸡的一个生长周期,分批次参保;或者按年出栏量参保。具体起止时

4、间以保险单载明期间为准。(五)保险责任。养殖保险: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疫病造成肉鸡死亡的损失赔偿。当由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肉鸡死亡数量在一周内超过单批次养殖总量的3%(含3%),则启动保险赔付程序。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肉鸡死亡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死亡肉鸡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批发价格附加保险:因重大疫情(不限省内外)引发肉鸡市场价格波动,波动期间全省肉鸡月度平均批发市场价比前三年全省肉鸡平均批发市场价下跌20%以上所造成的损失赔偿。根据《广东省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省肉鸡月度平均批发市场价格以省价格主管部门监测的调

5、查数据为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前三年全省肉鸡平均批发市场价格由省农业厅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东保监局、保险公司根据批发市场历史数据确定。触发机制的启动:批发价格附加险触发赔付条件为重大疫情引发肉鸡批发市场异常波动。当省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全省肉鸡月度平均批发市场价格比前三年全省肉鸡平均批发市场价下跌20%以上时,启动保险赔付程序。当省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全省肉鸡月度平均批发市场价格比前三年全省肉鸡平均批发市场价下跌回复到20%以内时,终止保险赔付程序。为避免家禽养殖企业(养殖户)的临时选择性投保行为,当月度肉鸡批发市场价格比前三年平均市场

6、批发价格下跌超过10%时,肉鸡养殖企业(养殖户)不得为新增肉鸡投保批发价格附加保险,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投保。(六)保险金额。养殖保险金额:肉鸡12元/只。批发价格附加保险金额:肉鸡5元/只。(七)保险费率。养殖保险费率:2%;批发价格附加保险费率:4%。(八)保费。养殖保险保费:肉鸡0.24元/只。批发价格附加保险保费:肉鸡0.2元/只。(九)保费承担比例。省级以上财政(中央财政目前没有安排家禽养殖保险保费补贴)补贴保费50%;地级以上市、县级两级财政补贴20%(其中市级财政补贴不少于10%),现我市初步确定为市财政补贴保费10%、县级财政补贴保费10%;养殖企业(

7、养殖户)负担30%。若下一步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家禽养殖保险保费补贴,则由上级相应调整省级财政保费承担比例规定执行。(十)保险赔付。养殖保险赔付金额:肉鸡养殖保险周期分为七个阶段:第1阶段为8-14日龄,保额3元/只;第2阶段为15-21日龄,保额4.5元/只;第3阶段为22-28日龄,保额6元/只;第4阶段为29-35日龄,保额7.5元/只;第5阶段为36-42日龄,保额9元/只;第6阶段为43-49日龄,保额10.5元/只;第7阶段为50日龄以上,保额12元/只。赔付数额=死亡肉鸡数量×对应养殖周期的保额。批发价格附加保险赔付金额:肉鸡5元/只。从启动保险赔付程序

8、的当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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