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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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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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问题解读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这项试点究竟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其作用如何?答: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发展壮大,现在已经形成了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信社及合作社资金互助等多层次金融服务格局。正规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但这些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制度、产品设计和服务手段,与农业的产业特点、组织形式,以及农村产权状况等不匹配,致使“三农”融资难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民小额、短期、分散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也可以说是,在这方

2、面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存在短板。搞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就是要探索发展一种适合农业农村特点、较为规范的金融服务方式,通过农民的互助共济,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小额、短期、分散的资金需求。通俗一点说,就是用农民自己的钱办农民自己的事,从而拉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块短板。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农民自发开展信用合作,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信用互助的积极意义。当然,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民小额、短期、分散的金融需求,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规模经营等仍需要正规金融来支持。2、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作为一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形式,它与以往农村出现过的合作金融形式有什么不同?答:建国以来,我国对农

3、村合作金融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过。首先,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建国初期,我们就搞过合作金融,主要是解决农村资金短缺、高利贷抬头等问题。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以乡或行政村为单位兴办农信社,农民入社时缴纳一定的股金、年终按照股金分红。到1955年上半年,全国信用合作社发展到15万家,有力支持了当时的农业生产发展,稳定了农村金融秩序。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都与此有很大渊源。但是到后来,历经改革演变,农信社的管理体制和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农信社股份制、银行化改革,其作为合作组织的自愿性、互助性、民主性、非营利性等特点逐步弱化,很多农信社已

4、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离合作金融的本质渐行渐远。其次,看曾经出现过的农村基金会的教训。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地方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短缺的问题,在集体经济基础上,动员农民入会入股,各地争相相仿,也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当时经验不足,制度不健全,加之一些地方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会后期出现了较大风险。对农村金融风险大家记忆犹新。也正是出于对其教训的深刻反思,试点在方案设计上格外注意风险防控。一方面,这次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依托于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与生产合作、销售合作三位一体,产业基础扎实;另一方面,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在制度设计上既遵循合作社原则,又遵循金融一般规律。一般来说只要能按照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就

5、能够保证健康发展。再次,对比一下目前各种自发探索的信用合作形式。近年来,随着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探索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形式,对促进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经营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个别地方风险隐患时有发生。我省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有关部委审核通过的,标志着我省农村信用合作行为,已经开始从自发到有序,从无规可依到有章可循,从法律地位缺失到政策定位初步明确,从监管缺乏到联合监管,所有这些都是农村合作金融一次质的飞跃。3、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由政府倡导,农民积极性不高,行政推动过多,造成风险责任最终由政府买单怎么办?此前农村合作基金会、股金会以及

6、个别借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等等,给地方造成的风险还没有处理完,再搞试点造成新的麻烦怎么办?这项试点在制度设计上不以盈利为目的,缺乏吸引力和生命力,试点达不到预期效果怎么办?已经开展信用互助的合作社,凭空又增加了一些监管的条条框框,合作社没有参与试点的积极性怎么办?答:信用互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难组织、难管理、风险大、责任重。说到底,这是一个如何认识试点、如何推动试点的问题。第一,从省政府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暂行办法》的出发点来看,试点工作是在现有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行为的基础上进行的,也是针对当前一些农村“信用合作乱象”开出的药方,是在引导规范的基础上对达到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试点,是问题导

7、向,是为大家提供解决问题的手段,不是另起炉灶。第二,从《试点方案》和《暂行办法》的适用性来看,不是要求所有搞了信用互助的合作社都参加试点,也不是要求所有参与试点的合作社都机械地套用所有制度。两个文件从设计之初,就是一个框架性的原则和普遍性规则,具体到每一家合作社都有它自身的情况,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社一策”,具体运用。第三,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这项工作,实施的主体是农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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