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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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清市文化体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试行)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共11项)1、处罚项目: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实施主体:福清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处罚种类:没收财物、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规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

2、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幅度:涂改为情节轻微,处5000元罚款;出租、出借为情节一般,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8000元罚款;其他方式转让(买卖)为情节严重,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罚款。2、处罚项目: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行为实施主体:福清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法律规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

3、条第一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幅度:情节轻微,给予警告;情节一般的,并处3000元罚款;超时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为情节严重,予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3、处罚项目: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实施主体:福清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法律规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幅度:接纳未成年人1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每增加1名加罚1500元;接纳3名以上或者第二次接纳未成年人的,停业整顿15天,并按累计加罚直至15000元;一次接纳未成年人8名或者超时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或者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的,为情节严重,予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paGU†န2]4、处罚项目:经营非网络游戏的行为实施主体:福清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处罚种类

5、: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法律规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处罚幅度:第一次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第二次为情节一般,处5000元罚款;第三次为情节严重,处8000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5天。5、处罚项目: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的行为实施主体:福清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处罚种类:

6、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法律规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处罚幅度:第一次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第二次为情节一般,处4000元罚款;第三次为情节严重,处6000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15天。6、处罚项目:未张挂《网络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行为实施主体

7、:福清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法律规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未张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幅度:第一次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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