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ID:35168166

大小:6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3-20

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晋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晋城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行为,保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晋交质字[2007]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厅质监字[2009]18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和投资额大于200万元的农村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各参建单位在工程现场设立的工地试验室。第三条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应当满足

2、检测频率、及时指导生产、严格控制质量的要求,遵循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第四条晋城市交通运输局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及其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设立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投入,加强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需要,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7-一、二级公路新改建、养护大修工程的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必须由具有《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授权设立。三、四级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必须由具有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授权设立。其他公路的施工、监理单位可以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建设单位也可通过招标确立或直接委托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计量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同一合同段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能由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授权设立。第七条参建单位如需将部分检测项目外委而不在现场工地试验室完成时,必须委托具有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完成并签订《外委试

4、验检测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委托方式、检测项目、频率及费用等事项。第八条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需要,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授权内容包括授权负责人、授权期限、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中标单位自行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应任命符合要求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并按照附件3《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申请表》的内容申请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项目。必须在现场设立的试验检测项目和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件1《晋城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基本要求(一)》。-7-第九条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

5、体试验检测机构或中标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需要,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建设环境满足试验规程要求的试验检测场所,保证工地试验室使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现行有效,制定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的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表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晋城市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基本要求(二)》。第十条工地试验室实行负责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的负责人或中标单位任命的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正式聘用人员,任命负责人必须签订有劳

6、动合同。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职责:(一)审定和管理工地试验室资源配置,确保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签发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建立完善的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环境以及试验检测流程、样品管理、操作规程、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三)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有权拒绝影响试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独立性的外部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四)实行不合格品报告制度,对于签发的涉及结构

7、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负责人应立即报送委托方并抄送项目质量监督机构。-7-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备案第十二条工地试验室设立实行备案登记制,备案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母体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提交: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附件2),外委试验检测合同(如有)。中标单位自行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提交: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申请表(附件3),外委试验检测合同(如有)。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程序:(一)工地试验室按规定条件组建后,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初验;(二)建设单位对初验合格的工地试验室签署意见后,向市质监站提交备案或申请材料;(三)市质监站对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