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

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

ID:35324948

大小:5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3-23

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_第1页
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_第2页
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_第3页
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_第4页
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_第5页
资源描述:

《重点骨干企业法制工作建设概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京国资发〔2010〕2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意见各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6号令)和全国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座谈会精神,现就深化市属企业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为适应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有经济发展方

2、式转变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力争到2012年底在7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全部规范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企业法制工作在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和保障企业改革发展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一)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及企业调整重组,对已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之外的其他企业,分期分批推行企业

3、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到2011年底在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各有关企业应当深入分析本企业改革发展和法制建设工作现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经市国资委批复后组织实施。同时,各企业应当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法律管控,经市国资委认定的重要子企业应当在2012年底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有效发挥总法律顾问的作用。(二)确保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和发挥作用市国资委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总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到位,为总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保障,力争到2012年底企业总法律顾问具备资格的

4、比率达到100%。一是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任职备案制度。各企业应当依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7企业总法律顾问任职备案管理办法》(附件),按照企业负责人任免程序将选聘的企业总法律顾问报送市国资委备案。已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应当在2010年10月31日前将聘任的具备资格的企业总法律顾问报市国资委备案;新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或总法律顾问发生变动的,企业应当在聘任后30日内报市国资委备案。二是加强对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培训。市国资委通过组织总法律顾问参加每年度企业负责人培训、举办企业总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总法

5、律顾问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各企业要制定总法律顾问选拔、培养计划,采取内部竞聘、重点培养、高层次法律培训等方式,鼓励总法律顾问取得相应资格,尽快实现总法律顾问岗位到位。三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各企业在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时,应当在章程中规定总法律顾问为企业高管人员,并结合实际明确总法律顾问的职能定位与职责权限,确保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决策活动,切实发挥法律把关作用。(三)不断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和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京国资法规字〔2007〕29

6、号),健全法律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明确法律审核流程和环节,落实法律审核工作职责,提高法律工作水平。要以规章制度、合同和重要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重点,保证总法律顾问参加企业重要经营决策会议,保障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核职责,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7要注意将法律工作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流程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完善企业管理流程,使法律审核把关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硬约束”,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各单位制定的有关法律审核工作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向市国资委备案。(四)加快完善企业法律工作体系要进一步创新企业法律管理模式,

7、增强企业的控制力。资产规模较大、法律需求较多的企业,要结合实际抓紧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同时,指导重要子企业规范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并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要加快完善企业法律管理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法律工作机制,指导和推动所属企业完善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管理制度,推进法律工作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对重要子企业的法律管控。要加快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领导下的多层次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建设,优化整合企业内部法律资源,建立健全重大法律问题“集体会诊、集体论证”制度,逐步形成全系统、大范围、广覆盖的法律工作网络。

8、(五)着力加强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理要进一步落实《关于依法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为首都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工作意见》(京高法发〔2009〕85号)和《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若干规定》(京国资法规字〔2005〕2号),切实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要以历史遗留的重大纠纷案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