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

ID:35345572

大小:63.43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23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_第1页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_第2页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_第3页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_第4页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研究钟萍(福州大学,福建福州350108)摘要:地理标志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在目前并存有商标法保护和专门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两种地理标志保护体制。但是这两种保护体制相互独立,缺乏配合支持,导致地理标志保护的重叠甚至冲突,同时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不够合理,出现了地使地理标志被滥用的情形。文章从地理标志保护体制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论述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以更好地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关键词:地理标志;制度完善;商标权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志码:A地理标志当今已被各国承认与接受作为独立的知识产权概念,屮国自加入WTO后,为履

2、行TRIPS协定的义务,在2001年对《商标法》进行了修订,在地理标志保护规定方面增加相关内容。另外,2005年颁布的部门规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也为此提供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进展源自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逐步重视和完善,但也面临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地理标志的概述、保护制度的不足以及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一、地理标志概述地理标志(GeographicalIndications)源于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卜•简称《巴黎公约》)“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概念。而第一个提出“地理标志”概念并为此做出安排的多

3、边国际条约是TRIPS协定,TRIPS

4、■办定第22条第1款为地理标志定义作出了权威界定:“就本I•办议而言,'地理标志'是指识别一商品来源于一成员领土或者该领土内一地区或地方的标记,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地理标志在历史上一宜被作为区分产品最主耍的方式之一,世界上大多数地理标志,特别是那些最著名地理标志均来自欧洲。欧洲食品和葡萄酒生产文化是经过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人类与土地的实践积累逐步形成的,其今的盛名仍在主要得益于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为产品的特定区域及产品质量捉供了保证,能够使受保护的产品的特定品质与其自身优越

5、的地理环境相联系,保护其身价与声誉,是一种特色的质量标记,对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具有特别大的作用,它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也为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能依据地理标志进行选择。地理标志保护是目前各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中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战略措施。地理标志具冇商标无法替代的功能和作用,我们知道,任何产品要使用地理标志必须具有可归因于地理来源的品质、特征或声誉,否则不得使用。地理标志本身具有的质量标记有利于形成相关品质优越产业的地域垄断,给当地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回报。另外,地理标志产詁利用了特定区域范围的资源和特点,该特殊环境与当地的人文

6、气息相联系,融入了区域深厚的文化和历史的地理标志,更冇利于传达产品所蕴含的文化内容,因此往往对名优特色产品进行标记和保护的同时会带來该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此外地理标志有利于当地口然环境和文化传统,因为保护好当地与该产品冇关的的自然条件和丿力史文化才能利用地理标志,以此形成良性循环,并口对此环境的保护还可以产生其他效益,例如解决了环保问题、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带动相关产业的经济。由于地理标志主要用于农产品上,对农业的意义重大。我国地大物I■専,物种丰富,其屮很多都享誉古今,闻名于世的地方特产,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更能将产品质量进行区分、形成优质优价。因此冇效的地理

7、标志保护制度,可以产生增值利润,激励生产者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二、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不足我国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并不成熟,加入《巴黎公约》后,国家才开始注重对此方面的保护。地理标志在我国当前的保护主要有两种体制:一是依《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来保护。二是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进行专门保护。这两种保护制度虽然保护目的是相同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市于制度措施的不同而致地理标志的保护重叠或冲突。并且即使同一种制度的保护模式下,由于部分法律条文规定的不合理,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地理标志出现大量地被注册成普通商标,并且被

8、区域外的生产者“搭便车”现象,使地理标志产品处于不利保护的状态。(-)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冲突《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这两种保护休制中都规定了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分别建立了注册体系。但是这两种保护体制彼此独立,彼此缺乏支持配合。《商标法》将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国家质检总局则认定地理标志保护登记是对地理标志保护采取的一项行政管理措施。对同一套标志进行相互交叉的保护,其引发的权利归属矛盾表现在地理标志与先注册的商标的冲突。实践屮不同企业的地理标志在不同体制下重复注册,因而造成对同一类产品既有中请地理标志注册登记,乂有商标登记,其必然引起不同权利人对使用地

9、理标志的权利冲突。由于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