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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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更好地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镇,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水平,成立石城县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国土局局长、县城建局局长、县征拆办主任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城建局,由县城建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

2、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征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对城乡规划建设审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协调部门管理建立台账及时反馈意见。二、实行县城发展战略性规划控制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由小到大,由内向外不断扩展。为着眼县城长远发展,实行战略性规划控制。其县城规划控制范围(简称县城规划控制区)如下:东起黄坊、睦富、梅福、仙源、温坊至大畲村通天寨风景8;南起大畲(通天寨景区)、前江、建上、江背(旅游公路可视范围)到长江村;西起长江

3、村,经花园(206国道可视范围)、古樟、濯坑、西外(西华山)、兴隆、到长乐桥;北以长乐河为界。具体以县城总体规划图控制范围为准。三、明确城乡规划建设的审批、执法权限整合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征拆办、乡(镇)政府的相关职能和资源,对现有规划审批、规划执法、土地执法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形成“县政府监督、县职能部门审批、县征拆办及乡(镇)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一)规划审批权限1、县城建委权限:县城总体规划、总规局部修正和补充完善、乡(镇)总体规划、乡(镇)圩镇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

4、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规、重要区域及节点城市设计,重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重点工业项目、重要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县城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报县城建委审定,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2、县城建局权限:所有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审查备案,审批镇、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乡(镇)规划区内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方案。(二)建房审批权限1、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建房审批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零星建房、危房改造由所在乡(镇)政8府牵头,组织联合踏勘,经县城建局初审后报县城建委审定,再由相关部

5、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2、圩镇范围内的建房审批圩镇范围内的建房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国土所、规划所现场踏勘,经所在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城建局、县国土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3、县城规划控制区外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旅游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房审批由所在乡镇牵头,会同县城建局、县国土局派员到现场勘察,报县城建委审定后,按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4、村庄连片改造或新建村庄的审批各乡(镇)的村庄连片改造或新建村庄,凡20户以上必须编制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由各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城建局审批。在村庄规划区内

6、、农村村民原有宅基地范围建设住宅的,由县城建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不含县城规划控制范围内),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发证之日起7日内报县城建局备案。5、上述未提及的非规划区农村零星建房审批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为主牵头,按农村建房程序报批。(三)执法权限1、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执法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国土执法、规划执法工作分别由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委托给县征拆办统一实施。82、县城规划控制区外的执法县城规划控制区外的土地执法、规划执法工作分别由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实施。四、规范城乡

7、规划编制和城乡规划审批工作(一)完善城乡规划编制1、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标准,切实履行法定程序。2、县城重点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县城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东、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和重点地段修规,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3、相关部门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指导下,及时开展有关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管理。4、乡(镇)重点完善乡(镇)规划区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沿国道、省道、县(乡)道和旅游公路两侧可视

8、范围村庄规划,中心村村庄规划。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乡(镇)不得审批建设项目。5、统一规范农民建房户型,乡(镇)所有农民自建房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提供户型图集(分集中连片建房与零星建房两类),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管。新农村建设点户型按照新村点规划进行建设。(二)规范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制度81、在县城规划控制区内,原则上停止审批零星私房新建项目,情况特殊确需建房的须经县城建委审定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2、严格执行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性质管制,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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