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劳动法考查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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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劳动法考查题目一、案例分析题1、(1)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答:该单位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一是因为赵某的学历是伪造的,属于欺诈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26条和第39条第5项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Z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二点:赵某在2011年2刀述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两点,该单位冇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2)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

2、动合同?为什么?答: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该合同为续签合同,续签前王某如实填写了其大专学历信息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其单位人事部门也盖章确认,说明用人单位知道了王某的真实学历口耒提出反对。2、(1)甲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处理李某,应符合什么条件?答:《员工手册》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李某也已签收。(2)如果《员工手册》符合法律规定,李某的请求能否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为什么?答:第一因为《员工手册》符合法律规定,即经合法程序制定和通过,李某也签收,所以李某要遵从《员T手册》。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条

3、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李某的请求不会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3)若仲裁委员会裁决甲公司应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甲公司不服该裁决,甲公司可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答:甲公司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口起15口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H收到仲裁裁决书ZFI起15H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若柳某不服该仲裁结果,欲寻求司法救济,应当满足哪些条件?答:柳某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口起15口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4、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H收到仲裁裁决书ZH起15H内向人民法院捉起诉讼。(1)若柳某主张其于2011年3月11日第一次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时效中断,其所主张的2010年度的加班费未超过仲裁时效,是否应当支持该主张,为什么?答:应该支持主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1•七条的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受一年时效的限制,白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害ZFI起算”。柳某在2010年12月31H双方劳动关系到期终止吋已知道,所以陈某于在2011年3月11日提出仲裁屮请是在仲裁时效起算日起一年内提岀,符合规定

5、。(2)若柳某提出应由A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仲裁庭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仲裁庭应该要求A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如果不提供考勤记录,那么就认定加班事实存在。因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无法捉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对以耍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4、(1)刘某的摔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为什么?答:刘某摔伤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T作原因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刘某是公司员T,公司聚餐也属于工作时间,

6、所以属于工伤。(2)某燃气炉具销售公司若提出工伤认定,应当遵守的期限和程序有哪些?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款、第2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口事故伤害发生ZU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ZH起30H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中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ZU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Z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政部门

7、提出工伤认定中请。(3)邹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为什么?答:是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全口制用工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木案中,用人单位提出的“非全口制用工及工作时间、工资发放”等与“劳务合同”是白相矛盾的。应当确定为劳动关系。(4)公司将邹某作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合法?为什么?答:不合法,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LI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UT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T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案例中该公司每天要求邹某工作七小时,超过规定时间。第二

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FI。该公司按刀发放工资,超过十五天。所以不合法。(1)邹某能否认定为工伤?为什么?答:能认定为工伤。邹某是在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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