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公司法》名词解释小抄

电大《公司法》名词解释小抄

ID:35577696

大小:6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30

电大《公司法》名词解释小抄_第1页
电大《公司法》名词解释小抄_第2页
电大《公司法》名词解释小抄_第3页
电大《公司法》名词解释小抄_第4页
资源描述:

《电大《公司法》名词解释小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性质:①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②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③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④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2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其特征:①合法性;②营利性;③独立性。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是资本、章程和机关。  3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

2、制: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①经营范围的限制;②转投资的限制;③作保证人的限制。  4构成公司侵权行为应具备的条件:①这种行为须是公司负责人所为;②负责人的行为须是执行职务时实施的;③这种负责人的行为,须具备民法上侵权行为的要件。  5公司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区别:①成立的基础不同。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定的合伙协议;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②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自然人企业,而公司是法人,这是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③法律性质不同。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

3、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在合伙协议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各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具有平等的分享权。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以其持股数分享权利。④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股东的责任与合伙人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负有限责任。  6公司法的基本原则:①责任有限原则;②股权保护原则;③管理科学原则;④交易安全原则;⑤利益分享原则;9公司设立的原则: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的原则大致有:①自由设立主义;②特

4、许主义;③核准主义;④准则主义。我国实行的是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10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公司成立是指设立中的公司经发起人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所有设立行为并得到登记主管机关的核准,取得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经营的特定状态。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的全部设立行为。区别:①行为性质不同;②行为的效力不同;③行为主体不同。  11公司设立的条件:①符合公司组织体的要求;②股东符合法定人数;③股东出资符合法定最低额;④有公司名称;⑤有公司住所。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2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设立中的

5、公司在性质上属于无权利能力的经济组织,其本身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发起人全体是设立中公司的执行机关,代表设立中公司执行设立事务。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就是设立中公司执行机关的行为。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执行设立事务,所产生的权利或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分两种情况:如设立中的公司成立,由成立后的公司承受,如发起人有过错造成财产损失的,公司只能在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发起人的责任;二是,如公司不能成立,其责任由发起人承担,发起人有多个时,他们之间则承担连带责任。13公司发起人:也称公司创办人,是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公司股份,并策划

6、、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公司创始人。确认发起人的要件:②发起人必须有出资行为;③发起人必须是实施设立行为的人;④发起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对公司发起人的责任:①股款连带认缴的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承担的责任;③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14公司章程是是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准则,具体是指对公司的组织、运营、解散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的公开性质的法律文件。⑵公司章程的内容就是公司名称、公司所在地、经营范围、公司股份和每份代表的金额、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址、订立章程的时间。3公司

7、章程的法律意义:①是公司内部的契约,是与其股东、董事或者监事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依据;②是公司事务公开的手段,作为股东的有限责任的制约条件。  15公司设立登记:是指设立申请人即全体发起人,为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按法律规定事项向登记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登记主管部门依发起人申请和法律规定条件给予核准登记的法律制度。公司设立登记的意义:①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设立的最后程序,也是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②具有创设公司的功能;③具有规范公司行为的功能;④国家主管部门通过设立登记收集设立公司信息数据,实现宏观经济调控。  1

8、6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责任:⑴公司成立时,①资本填补责任;②损害赔偿责任;③违约责任;⑵公司不成立时,①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所支付费用承担连带责任;②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的连带责任。  17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是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全体股东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总额。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注册资本额度内已经发行的、由股东认购的资本总额。催缴资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