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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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登录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达,大家都可以在网上办理相关的业务了。那么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入口大家知道在哪里登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官方入口地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点击进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国税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国税机关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10全省各级国税机

2、关及其所属单位公开政府信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国税机关在行使税收管理职能、提供税收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各级国税机关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编写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三)受理和答复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拟公开的政

3、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保管、维护、更新或者督促本机关相关部门保管、维护、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10全省县级以上国税机关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法规处(科)、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科)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依法免予公开的情形外,政府信息均

4、应当予以公开。  第七条10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各级国税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税收相关的其他文件;  (二)各项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  (三)税务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的相关事项;  (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六)国税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财务预算、收入、管理情况,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审批权限;  (七)国税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

5、、变动情况;  (八)国税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依据、监督途径和联系方式;  (九)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国税机关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各级国税机关内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九条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是法律、法规和本规

6、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税务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10本规定第九条第(二)、(三)项所列的政府信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受免予公开的限制:  (一)权利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的;  (二)公开的公共利益超过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  第九条第(四)、(五)项所列的政府信息,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并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国税机关可以决定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编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

7、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条件的国税机关,可以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适时调整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各级国税机关可以采用下列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办税服务厅;  (二)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三)互联网上的国税机关网站;  (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等公开出版物;  (五)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六)新闻发布会;  (七)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八)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第十三条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国税机关应当

8、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有特殊原因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的1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1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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