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举证浅谈举证时限制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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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浅谈举证时限制度  董强  一、确立举证时限制度的意义  举证时限制度是指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制度。  1、有利于完善举证责任制度  举证时限制度,与举证责任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完整的举证责任制度,包括举证责任的承担、举

2、证期限,举证不能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等。倘若将举证责任只偏面地理解为举证责任的承担,而允许当事人随时提出证据,个案的征据体系就是不确定的,法院将无法判定事实,不能判定当事人未尽举证责任而承担的法律后果。举证时限制度包含了举征期限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从而促使当事人在一定期限范围内提供证据,形成相对稳定的证据体系,有利于法院在此基础上及时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较为稳定的合理判决。因此,举证时限制度应是举证责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构成承担不利裁判风险与否的一个临界点。要完善举证责任制度,就必须设立完备的举

3、证时限制度。举证时限制度作为一项完整的诉讼制度,期限和后果两个方面的内容不可或缺,否则其制度的存在便失去了意义。举证期限是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当事人提出证明其主张或反驳的相应证据的期间,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尽最大能力向法院提交证据以支持其主张或反驳。原则上举证期限无论是以期日作为界定,还是以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某个阶段作为界定,均应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2、举证时限制度体现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最早是一项道德准则,将其上升为法律规范,它表现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的善意。公正是诉

4、讼程序所追求的首要价值,当事人提起诉讼是为了追求公正的裁判结果,诉讼结果的公正则有赖于程序公正的保障。而程序公正的实现都是通过具体的诉讼实践行为表现出来的。举证责任制度要求当事人眈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其中举证时限制度通过设置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当事人双方创设了进行诉讼行为的平等机会,以实现诉讼程序上的平等。也就是说,拳证时限制度所提供的这种诉讼机会的平等保障,才是诉讼实体公正的真正基础。举证时限制度促使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从根本上保征了双方能够就对方的请求主张和证据进行充分的准备及辩论,防止

5、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庭审理中出现“突然袭击”而使一方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地以及那些故意不提出证据。滥用其权利随时提出新证据来拖延诉讼的行为。解决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使得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3、举证明限制度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益  诉讼效益反映的是诉讼程序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二者的比值越小,则效益越高。虽然公正在诉讼领域的意义始终具有根本性,但没有效益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诉讼效益与诉讼公正应当是辨证的统一体。因此必须在保证诉讼公正的前提下,通过程序优化,尽可能地降

6、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争取最大化的社会效益。举证时限制度通过对故意拖延放讼的规制,有效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的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显然符合诉讼效益的要求并能保障其最大限度地实现。举证时限制度通过对随时提出证据的限制,使诉讼程序一次性经过,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重复,同时节约了当事人诉讼开支和司法资源,客观上提高了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诉讼效益。  4、举证时限制度有利于诉讼理念的更新  我国诉讼法实行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追求客观真实作为诉讼的直接目

7、的。因此有的法院为全面客观地查清事实真相,在主要事实真相不明时,不能对案件作出认定。但是,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客观限制,客观真实有时是无法真正实现的。因此,有必要代之以“法律真实”的诉讼理念。法律真实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它存在于法官的内心,但它的内容上则是客观的,即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这就使得法官在作出裁判时,必须以证据为基础。举证时限制度的设立,有利于个案证据体系的完成的完善,这恰恰是法律真实理念的真切体现。因此,举证时限制度的创设有利于更新诉讼理念,解决了案件久拖不决的理念原因。

8、  二、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此举解决了我国民事审判实践中关于证据的许多问题,对于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有很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民事法律关系层出不穷千变万化,新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我就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粗浅浅看法。例如《若干规定》对提出管辖权导议的案件的举证期限计算未作规定,导致审判实践中对该类案件在计划举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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