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第八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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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一、本章大纲 (一)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价格调整制度、价格规制制度、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二)熟悉国家出资企业、外汇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概述、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价格管理与监督体制 (三)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价格法概述、价格违法责任二、考情分析 本章今年教材变化大,与原教材相比,可以说基本是全新章节,本章删掉了原来的很多内容,同时新增了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反垄断

2、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价格法律制度、财政监督等内容。本章历年分值较小,且多以客观题来考核,但今年新增了很多内容,预计本章所占分值会比往年有所增加。第一节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一、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国有资产的类型多样,包括:(1)资源性国有资产。(2)经营性国有资产。(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1、国务院是国有资产所有权人的代表2、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所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

3、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1、各级政府的监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履行出次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2、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三、国家出资企业1.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

4、、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2.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制度1、任免或建议任免范围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或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人员,包括:(1)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3)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但是,国家出资企业中

5、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兼职限制与义务 未经任免机构同意,董事、高管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管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力归属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

6、,以及解散、申请破产。2、企业负责人集体或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除依法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3、委派的股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的事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对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依法行使权利。4、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的事项: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

7、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三)企业改制管理制度1、企业改制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2、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

8、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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