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炉食堂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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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6第6页共6页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三、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六、本合同应

2、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6第6页共6页甲方名称: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香炉完全小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松林联系电话13996323686注册地址经营地址邮政编码401537乙方蒋冬梅性别女联系电话户籍类型(城镇、农村)身份证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2011年9月1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

3、形式:用工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甲方校内。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合川区内学校食堂工人岗位工作(系非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按照《香龙镇香炉完小食堂承包协议书》中拟定的职责职权和勤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服务校园师生。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第五条甲方每月20日前以人民币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法定假节日顺延,但顺延期限不超过10日)。甲乙双方约定:1.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资,综

4、合工资为1425元/月。2.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为1425元/月。6第6页共6页3.甲方工资支付计算周期为:每月1日起至当月底为一个周期。第六条乙方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第七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在乙方的保证金中代扣代缴。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配发工作服装。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

5、、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安全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

6、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的解除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取条件的;2)以欺诈手段与甲方签订合同,被查证属实的;6第6页共6页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管理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5)在合同期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

7、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病、事假、旷工的规定一学期内累计3个工作日旷工,按本合

8、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第1项第3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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