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全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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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锦江饭店实业有限公司全权管理合同二0一一年月7第一章合约双方第一条合同双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方:上海锦江饭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上海市茂名南路59号法定代表人:托管标的物:(以下简称“酒店”)第二章总则  第二条乙方为酒店管理专业化公司,具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的经验,为使由投资兴建(暂定名)地处   市 路  号   成为成功的高星级酒店,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指导。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三条管理期间甲方将经营管理权充分委托给乙方,并同意不干涉酒店的经

2、营管理。在此期间,乙方为甲方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和高质量的服务技术,培育酒店中高级管理人才,培养成熟的员工队伍,并发挥乙方的管理经验和品牌优势。乙方按照公司管理模式和国家行业标准,根据酒店的硬件设施和酒店的地域特点及性质,对酒店进行高效的管理,不断提高酒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知名度,为业主今后的自主经营打下良好的硬件和软件基础。第三章合同期限第四条本合同管理期限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分四个阶段,工程咨询期、开业筹备期、试营业期、正式营业期。第五条工程咨询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前个月之日止为工程咨询期,工程咨询期暂定为月。在此期限内乙方应:1、协助甲方审定酒店的市场定位;2

3、、确定酒店的各功能区划分及客流、物流等流线的相关面积;3、确定餐饮、娱乐定位及规模配置;4、确定各种类客房的配置;5、确定办公用房、后勤生活设施用户的配置;6、设备设施的选型与配置、容量核定、供给和处理方式;7、7室内装修方案的选择、装饰标准、材质的选择与运用,室内环境和陈设;8、酒店用水、用电、用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容量的计算与核定。第六条开业筹备期酒店开业前六个月或管理班子进入之日起至试营业开业之日止为开业筹备期,开业筹备期为六个月。本时期乙方应:1、划分酒店的细分市场及确定酒店销售目标市场;2、确定酒店的各功能区划分及客流、物流等合理的流程;3、确定各种类客房的用品配置;4、确定餐厅

4、及厨房的设备用品配置;5、确定办公用房、后勤生活设施用户的用品配置;6、协助提出家具、用具、饮具及其他酒店用品计划选购咨询意见;7、招聘培训酒店的工作人员;8、建立各岗位规章制度9、制定员工招聘计划、员工培训计划、用品采购计划、营业推广计划等必需的基本计划,使酒店正常开业;10、协助制定开业庆典方案。本时期甲方应办理酒店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列明酒店的经营范围、项目;2、消防验收合格证或消防局准许开业的批复;3、特种行业许可证、治安合格证;4、食品卫生许可证;5、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许可证;第七条试营业期酒店试营业期是指前期筹备结束。试营业开始至正式营业之期

5、间,基本条件为:1、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各种证件和手续完备齐全;2、酒店内外环境、所有客用设施设备、物资符合开业之要求;3、酒店已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满足营业需要。试营业期限为六个月,乙方在试营业期内:(1)使酒店设施、设备和服务系统与营销系统经过磨合正常运转;(2)以公司服务宗旨为指导,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及控制系统;(3)设定酒店各功能运作,包括酒店市场营销、餐饮、房务、财务、工程等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工作与服务流程、工作质量标准、制度与规范等。并对这些功能运作的质量与数量,包括对营业收入与费用进行监控与指导。第八条正式营业日7酒店正式营业日是指试营业期满,设施设备和服务营销系统经过磨合能正

6、常运转,酒店正式对外营业,并举行有一定规模的开业仪式。第四章酒店管理第九条管理方式管理方式为全权委托管理,酒店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管理期限内,乙方派出酒店总经理及各部总监或部门经理,甲方派出业主代表或财务总监,酒店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第十条管理人员乙方应派出具备足够资历和相当水准的成员出任酒店中高级管理人员。其派出的成员具有丰富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工作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外派前均系相应岗位的在岗管理人员。乙方派出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酒店管理班子成员中:乙方出任【】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正式营业后,可视酒店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陆续撤离部分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

7、20天内,派出管理班子。第五章管理费用第十一条管理费管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分三个阶段:工程咨询期为第一阶段,每月支付固定管理费万元;开业筹备期、试营业期为第二阶段,每月支付固定管理费万元;正式营业日起为第三阶段,按营业收入(不含出售和处理固定资产的收入、利息收入)的3%—5%、年经营利润(不含银行利息、固定资产折旧)的4%—6%分别提取管理费。注:营业收入是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定义的、经营酒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会场、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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