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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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武清区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根据《武清区关于进一步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地的若干措施》(津武人才〔2018〕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涉及人才奖励由“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承担。第三条武清区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涉及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第二章评审对象和奖励标准第四条引进就业类人才应符合《若干措施

2、》规定的人才认定标准。其中,7专业技术人才指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高技能人才是指在高技能领域各岗位上从事技能工作的人才。第五条引进就业类人才需与武清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且在武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必须经单位聘任且在本岗工作。第六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个人和单位可享受《若干措施》规定的相关待遇。1、正式引进。(1)外引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第1至4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第1至6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8

3、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工作津贴。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且工作津贴减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统一招录的工作人员不在奖励范围。(2)区内企业引进的京津冀区域高校或生源地为京津冀区域的全日制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连续3年发放工作津贴,硕士每人每年1万元,本科每人每年5000元。2、柔性引进。以柔性流动方式引进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第1至4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10万元、8万元、4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人才培养。7(1)

4、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取得当年《武清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内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企事业单位中取得当年《武清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内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2)对企事业单位中参加学历进修并取得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4、人才奖励。(1)对入选国家或省部级各类人才工程或相应荣誉称号的,经认定给予个人1-10万元的奖励。(2)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每年

5、5万元生活补贴,根据承担市、区重点课题情况,再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科研经费资助(资助期均为2年)。对在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培养,考核合格出站留原单位发展的,给予10万元奖励。第三章 评审组织和实施第七条申请主体为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7)。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每年进行1次。第八条购房补贴、工作津贴、柔性奖励申报与评审。1、申报:(1)购房补贴、工作津贴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出具推荐意见。在申报

6、日期截止前,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园区、镇街提交《武清区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原件及复印件;④能够认定其奖励层次证明。园区、镇街对企业公示名单、推荐意见和申报对象材料审核无误后,上报区人力社保局。(2)柔性奖励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园区、镇街提交《武清区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与用人单位签订

7、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支付柔性引进人才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取得主要成效证明;⑤能够认定其奖励层次证明。园区、镇街对企业公示名单、推荐意见和申报对象材料审核无误后,上报区人力社保局。2、审批:7(1)区人力社保局接到申请后,对申报第1至4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含柔性引进),赴申请人所在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与本人面谈,核实相关情况。适时组织综合评审,评审意见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资助对象,并将受资助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3)公示无异议后,受资助单位、个人按要求与综合评审部门签订《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九条人才培养、奖励申报与评审。1、申报:(1)人才培养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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