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摘要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摘要

ID:37185390

大小:29.5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5-21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摘要_第1页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摘要_第2页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摘要_第3页
资源描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摘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

2、者社会团体法人。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注:上海放宽条件:母公司3000万元,3家子公司,合计6000万元第六条企业集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集团名称;(二)母公司的名称、住所;(三)企业集团的宗旨;(四)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五)企业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六)企业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七)参加、退出企业集团的条件和程序;(八)企业集团的

3、终止;(九)章程修改程序;(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十一)制定日期。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第九条企业集团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集团名称;母公司名称、住所;成员企业。第十三条企业集团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业集团登记证》,该企业集团即告成立。第十四条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管理,参照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经核准的企业集团名称可以在宣传和广

4、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第二十八条以外商投资企业为母公司组建企业集团,适用本规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