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案例

康宁终身保险案例

ID:37341474

大小:32.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5-22

康宁终身保险案例_第1页
康宁终身保险案例_第2页
康宁终身保险案例_第3页
康宁终身保险案例_第4页
康宁终身保险案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康宁终身保险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康宁终身保险案例。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市黄河路670号。原告白××与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6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8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及其委托代理人曹俊高、被告××人寿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殷成玉、马惠民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白××诉称:2003年3月26日,原告的丈夫马明朝与被告签订两份人寿保险合同,投保被告的国寿鸿寿年金分红型保险和康宁终身保险,双方约定

2、受益人为原告。保险合同签订后投保人每年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了保险费用。2008年8月17日,投保人因病在××市中心医院治疗,因医治无效。于2008年8月22日死亡。原告的丈夫死亡后,原告按合同的约定要求被告支付人寿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而被告迟迟不予支付,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尽快理赔支付,被告却于2009年6月22日给原告下达了拒赔通知。原告认为被告拒赔于法无据,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支付给原告保险金额13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人寿公司辩称:原告所诉不实,因原告的丈夫马明朝早在200

3、2年1月份就因病毒性肝炎在解放军302医院住院治疗,但是投保人马明朝在2003年3月份投保时却未向我公司如实告知,属带病投保。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的规定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保险责任。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白××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庭提供了如下证据:(一)2003年3月25日,原告的丈夫马明朝与被告××人寿公司签订的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一份,该份合同包括客户服务指南、现金价值表、保险单、保险条款、个人保险投保单、分红保险声明书、保险合同送达书。其中

4、保险单约定投保人马明朝投保的险种名称为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20000元,合同生效日期2003年3月26日,保险期满日2046年3月26日,交费期满日2023年3月25日,保险费1700元。个人保险投保单中约定受益人为白××。(二)2003年3月25日,原告的丈夫马明朝与被告××人寿公司签订的康宁终身保险合同一份,该份合同包括客户服务指南、现金价值表、保险单、保险条款、个人保险投保单、保险合同送达书。其中保险单约定投保人马明朝投保的险种名称为康宁终身保险,保险金额30000元,保险期满日终身,交费期满日2023年03

5、月25日,保险费2640元。个人保险投保单中约定受益人为白××。(三)被告为投保人马明朝出具的保险费发票4份,该票据显示马明朝交纳保险费至2009年3月25日。原告提供上述证据,主要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及投保人交费情况。(四)诊断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证明马明朝因病死亡并已注销户口。(五)拒赔通知书2份。(六)证人×××证言: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齐卫峰和我是一个庄的,他找我揽业务,2002年我入了一份保险,给白××入一份,没有给马××入,因当时他有病。2003年齐卫峰又去找我,说和领导说好了乙肝可以投保,

6、过了几天齐卫峰把保单拿来让马明朝投了2份保险,保费是经我的手给齐卫峰的。(七)证人×××、×××证言:2003年过完春节,郑××、陈××、马××、×××在×××家里打牌玩哩,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来×××家,说马明朝可以入保,和领导说好了。被告质证后对证据(一)、(二)、(三)、(四)、(五)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六)、(七)不认可,认为证人与马××是朋友关系,其证言不真实。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证据(一)、(二)、(三)、(四)、(五)真实可信,且被告亦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证据(六)、(七)虽是证人证言,但该证言能够与证据(一)、(二

7、)、(三)、(四)、(五)相互印证,所以本院予以确认。被告向本庭提供的证据如下:(一)康宁终身保险条款、投保单、业务员报告书。保险条款第二条规定的投保范围为: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第四条约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是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中止。第五条约定的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

8、身体;(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7)被保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