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规定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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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我介绍:童建良,1986年毕业于湖南煤校,曾在湘潭矿业公司从事矿井地质技术、安全生产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地质工程师,现任湘煤大学党委书记。《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主讲:童建良2011.5.12通知学习目的了解煤矿防治水规定出台的背景;加深对规定的理解;全面熟悉掌握规定的内容;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防止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煤矿防治水规定》出台的背景事故高发——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多发------约束体制变革——要求改革现行法规制度去适用------改变社会关注——加强安全生产的极端迫切性------压力领导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2、推进技术发展——科技兴煤、科技兴安、科技兴国------体现实践需要——煤矿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促成管理理念——①安全基础薄弱;②违法违规现象严重;③违法成本低。------提升条件复杂——灾害源辨识难度大,防治水工作任务艰巨------需要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2、水文地质资料不清;3、探放水措施不落实;4、在透水征兆明显的情况下仍违规组织生产;5、破坏防隔水煤(岩)柱;6、防治水工程质量差;7、水害应急预案不健全;8、在防范自然灾害方面存在薄弱环节;9、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不到位。总则矿井水文地质划分及基础资料水文地

3、质补充调查与勘探矿井防治水井下探放水水体下采煤露天煤矿防治水水害应急救援罚则附则煤矿防治水规定10章—142条—6附录—46000字总体框架第一章总则总则对煤矿企业十个方面的要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生产矿井:1、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2、按照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5种+其他);3、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15种)。新建矿井:1、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和成果;2、突水点台账、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技术总结,以及注浆堵水记录和有关资料;3、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4、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5、

4、建井水文地质报告。关闭矿井:1、闭坑前的矿井采掘空间分布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充水水源、通道、积水量和水位等情况的分析评价;2、闭坑对邻近生产矿井安全的影响和采取的防治水措施;3、闭坑报告应当报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应进行水文地质补充调查的情形(3种)1.不能满足生产建设需要时;2.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的;3.水文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情形(7种)1.主要勘探目的层未开展过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的;2.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的;3.经采掘揭露煤岩层后,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的;4.经长期开采,水文地质条件

5、已发生较大变化,原勘探报告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5.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者扩大井田范围设计需要的6.巷道顶板处于特殊地质条件部位或者深部煤层下伏强充水含水层,煤层底板带压,专门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的;7.井巷工程穿越强富水性含水层时,施工需要的。第四章矿井防治水目的:防止地表水通过井筒倒灌或经过其他途径渗入矿井地面防治水治理对象治理方法第四十七条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煤矿应当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信息沟通

6、,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应对灾害性天气应采取的措施第四十八条矿井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h不间断巡查。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应对灾害性天气应采取的措施第四十九条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等。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

7、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应对灾害性天气应采取的措施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第五十二条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7种情况)1.煤层露头风化带;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3.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7.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注意: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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