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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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请假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福利待遇,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于公司全体员工。第3条职责。(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假务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假务相关各项工作。(2)各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审批部门内员工的请假申请。第2章法定休假日规定第4条法定节假日。(1)国家法定假日(周六、周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休息。(2)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确需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给予相应工资补助或相应日数的补休。(3)法定节假日工资照发。第3章事假规定第5条临时事假。员工

2、在正常上班时间临时有事请假,按以下规定办理。(1)请假在3小时内,不扣发工资。(2)请假3~4个小时的,当日工资以半日计。(3)请假1天的,扣除当日工资。第6条事假申请。(1)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上,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单。(2)请假1天的,主管人员批准既可,超过2天的(包括2天)需要部门经理签字批准。(3)请假5天及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安排好工作。第7条工资计发。事假期间工资及午餐补助不予发放,事假期间扣发的工资额计算公式如下。事假扣发工资额=固定工资总额÷自然工作日数×请假天数第8条事假天数规定。员工全年请事假日数累计不得超过1

3、5天,若超过10天,取消当年年终奖的发放。第9条年假抵充。员工请事假可以年休假抵充,但在请假时须提前注明。第4章病假管理规定第10条临时病假。员工因病请假1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次日提补充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主管签核后登记。第11条年假抵充。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因病需治疗或休养者亦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可以年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即予停薪留职。第12条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以每日工资的50%发放。第5章年假规定第13条年假天数。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有薪年假,工作满3年以上者可享受5天有薪年假。当年假期不可累计于下一年度使用。第14条年

4、假申请。(1)员工休年假应按照公司名称请假的相关规定,提前10天申请,并安排好工作。(2)年假与春节、国庆等假期连在一起使用时,应提前向人事主管提出申请,以便进行工作安排。(3)请事假可用年假充抵,但请假时必须声明。第15条年假工资。员工休年假期间按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发放补助。第6章婚假规定第16条婚假天数规定。(1)公司在职员工按法定结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按法律规定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3)在公司工作满两年或以上的正式员工结婚的,可在原来婚假基础上加2天,工资照发。

5、(4)再婚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待遇。第17条路程假。结婚时男女双方异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第18条注意事项。(1)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2)路程假期间按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第7章丧假规定第20条丧假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在职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根据具体情况,员工可以申请1~3天的丧假。第21条丧假核定。员工本人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员提出申请。第22条路程假。员工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第23条丧假工资。(1)公司规定的丧假期间,公司按员工的在岗位工资标准计发工资,超出丧

6、假天数的,公司不予以发放工资。(2)路程假期间,公司按员工所在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第8章产假管理规定第24条产假天数规定。(1)在公司工作未满3年的女员工,生育期间请假日不得超过90天(含产前假和法定假日、节假日)。(2)在公司工作3年有以上的女员工,在生育期间享受产假不少于90天,但最多不能超过5个月(含产前假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第25条护理假天数规定。(1)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男性员工,妻子生育期间享受7天护理假(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2)在公司工作不足1年的,妻子生育期间享受5天护理假。第26条产假、护理假工资。(1)女员工在产假期间,薪资按岗位工资部分发

7、放。另外,请假时间超过公司规定日的,超出时间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2)男员工请护理假时工资照发,请假日数超过规定日数的,超出日不发工资。第9章探亲假规定第27条探亲假适用对象。(1)工作满1年的已婚在职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2)工作满1年的在职员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3)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探亲待遇。(4)离异后一人居住的,次年开始按未婚办理。第28条探亲假天数规定。(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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