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大全

合同解除权大全

ID:37987968

大小:2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5-23

合同解除权大全_第1页
合同解除权大全_第2页
合同解除权大全_第3页
合同解除权大全_第4页
合同解除权大全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同解除权大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合同解除权大全>>注:本文以李建伟编著的万国民法专题为基础细化而成>>一、特定一方有任意解除权的:即不需要有违约行为的,当事人亦有解除权>>1、合同法195条规定的赠与人: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2、合同法232条规定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3、合同法268条规定的承揽合同的定做人: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

2、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合同法308条规定的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5、合同法337条规定的标的已公开的技术开发合同的双方: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6、合同法410条规定的委托合同的双方: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7、担保法27条规定的无保证期间

3、的最高额保证人: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8、保险法15条规定的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9、合伙企业法46条规定的无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特别解除权的1、合同法69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人:当事人依照本法

4、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法167条规定的分期付款买受人未付到期债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5分之1以上时,出卖人有解除权: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

5、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3、合同法203条规定的借款人违反贷款用途时,贷款人有解除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4、合同法224条第2款规定的承租人擅自转租时,出租人有解除权: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合同法233条规定

6、的租赁物危及安全、健康时,承租人有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6、合同法253条第2款规定的承揽人擅自转包时,定做人有解除权: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7、著作权法31条3款规定的图书脱销后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版权人有解除权: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

7、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8、合伙企业法49条规定的解除权(名为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

8、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9、合伙企业法45条第4项规定的非违约合伙人有解除权:合伙协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