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ID:38018617

大小:3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5-22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_第1页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_第2页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_第3页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_第4页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01号)、《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宁政规字〔2012〕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场制售食品安全负总责。工商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餐饮监管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餐饮服务行为的监

2、管。工商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包括:(一)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的审批和食品经营者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包括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市场清查等;(三)5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包括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按照规定对经营食品进行贮存和检查、管理,及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监督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履行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等;

3、(四)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五)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六)按照有关规定预防和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七)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配合。第二条现场制售食品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具备基本的制售条件,不提供堂食,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食品经营行为。餐饮监管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是指,从事冷热饮品(奶茶等)、快餐、面包(烘焙烤食品)、糕点(年糕、

4、粽子、片糕、青团、梅花糕、绿豆酥、桃酥、蛋挞等)、凉粉(凉皮)、水煮油炸食品(关东煮、油炸肉串、烤肠等)、干式点心(油条、烧饼、包子等)和湿式点心(面条、馄饨)等现做现卖食品的行为。其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是指,5从事炒货(瓜子、花生、毛栗子等)、卤制品(盐水鸭、烤鸭、烤鹅、猪头肉等)、面制品(生面等)、鱼丸、肉丸(生制品)等现做现卖食品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现场制售食品生产经营,不实行许可制度,采取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出具审核意见方法。为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受理实

5、行“工商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部门,并联承诺办理,限时反馈结果”的联合并行审核方式。(一)审核联办部门在接到工商注册部门开出的联核审批事项告知书后,接收人应在该告知书的留存联签注姓名和接收日期,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依法予以审核。(二)经审核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即时受理,并在《现场制售食品审核意见书》有关部门意见栏,签注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三)经审核不宜批准的,应在联合审核事项告知书签注不予批准的意见、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加盖部门公章。(四)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反馈审核结果,视为同意。区县工商部门负责

6、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申请受理工作,并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书面告知区县餐饮监管部门联合审核事项。区县餐饮监管部门必须明确审核机构和专项审核联办人。第四条5审核联办部门在接到工商部门开出的联合审核事项告知书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现场制售食品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工商部门,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的,由工商部门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现场制售食品审核意见》书,审核合格有效期限为三年。第五条工商部门依据相关部门的现场制售食品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且申请材料齐全的食品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

7、,经营范围按照具体食品类别核定。第六条按照监管职责对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重点巡查现场制售食品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添加物质使用情况,并详细记录日常巡查内容。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滥用添加剂造成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第七条工商、餐饮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充分发挥检测机构法定检验和快速检测技术优势,加大对现场制售食品的抽检覆盖面,增加抽查批次和频率。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抽检

8、资金。第八条建立联合监管的长效合作机制,成立由区县政府牵头,工商、餐饮监管等执法部门参与的市场联合监管,有效解决自身执法权限、人员力量、技术手段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第九条5对群众投诉多、卫生环境差、基本设施不到位、管理混乱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由所在地的街道、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