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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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秀洲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进一步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浙政发〔2008〕29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残联教就〔2008〕46号),特制定本细则。一、目标任务计划用五年时间(2008—2012),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基本满足全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需求。2008年作为全省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试点区,完成各类重度残疾人托(安)养132人,200

2、9年以后按需求组织实施。二、实施对象凡是具有秀洲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的实施对象。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指日常起居、衣着、饮食等基本生活能力丧失,自身不能料理的残疾人。三、托(安)养方式根据重度残疾人的残疾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和其家庭状况,采取不同的托(安)养方式:(一)集中托养,对象一般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家庭护理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各镇、街道托养所实行托养。7(二)日间照料,对象一般为夜间其家

3、庭可以照料而日间需要机构照料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由各镇、街道落实专门机构照料其日间基本生活。(三)居家安养,对象一般为家庭有照料条件,因特殊原因或受条件所限无法实行集中托养或日间照料的、适宜在家里安养的重度残疾人。照料残疾人居家安养的岗位,作为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四、审批程序凡符合条件且本人及监护人要求纳入托(安)养的重度残疾人,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秀洲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申请表》

4、(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簿;2、本人居民身份证;3、第二代残疾人证。(二)社区、村(居)委会依据本办法规定实施对象的条件,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评议。根据本人愿望、残疾类别和程度及其家庭情况提出托(安)养的方式,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如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还须出具相关证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上报镇、街道残联。(三)镇、街道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初审通过的申

5、请人名单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区残联。7(四)区残联收到镇、街道报送的申请人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定结果函告有关镇、街道,由镇、街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给予办理有关托(安)养手续。区残联在审核托(安)养申请材料时,对申请人持有的《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对不是第二代残疾证、需要重新鉴定核发证件的,予以重新核发。五、服务标准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一般为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服务的敬老院,专门的残疾人托养所,以及各类康复机构、老年星光计划等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每个托

6、养所设所长1名,对集中托养及纳入日间照料的残疾人实行专人护理,原则上,每4-5名重度残疾人配备1名专职护理人员。对纳入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应首先保障其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和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对纳入日间照料的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用餐和基本的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适当组织开展教学与职业技能培训及简单的生产劳动。同时,所有选定为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的机构都要按有关规定与其所服务的重度残疾人或监护人签订托(安)养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居家安养的重度残疾人,由

7、家人、邻里、公益性岗位照料人或其他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基本满足重度残疾人生活照料需求。六、费用补助对纳入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康复、医疗、护理等需求,保障标准总体上不低于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7对象的集中供养保障水平,并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增加必要的护理保障。纳入日间照料的,提供用餐和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纳入居家安养的,给予其家庭或实际照料人不低于日间照料所需经费的补助费。对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方式的重度残疾人实行经费补助。集中托养费用为每人每年7800元;日间照料费用为每人每年

8、3900元;居家安养费用为每人每年3900元。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费用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他家庭服务费用实行家庭(个人)负担50%,财政补助50%的办法。财政承担费用包括生活不能自理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特困残疾人补助金及残疾人本人低保金或补助金。托养所护理人员工资暂定每人每年18000元,经费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镇财政按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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