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ID:38159516

大小:27.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6-01

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_第1页
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_第2页
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_第3页
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_第4页
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弋江区农业机械管理站文件弋农机(2011)1号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区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本省境内发生的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第三条本预案所称重、特大农机事故,是指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所界定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即重大农机事故:死亡一至二人,或重伤三至十人,或轻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

2、以上二万元以下;特大农机事故;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伤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万元以上。第四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1、救人高于一切;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5、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6、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及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第五条区农机部门共同构成全区农机系统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网络。区农机部门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席子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3、,统一指挥本辖区范围内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常设机构。指挥中心组成:毕意武宋枝辉唐虎鲁彬总指挥:毕意武成员:宋枝辉、唐虎、鲁彬办公室设在农机监理站宋枝辉,负责日常工作处理。第六条各级指挥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关头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4、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

4、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七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第三章事故报告制度第八条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区指挥中心(0553—4822398),区指挥中心接到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农机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上级指挥中心(0553—2212616)。第九条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

5、的时、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第四章应急处理程序第十条当得知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或收到相关肇事呼救后,事发地农机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第十一条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区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区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

6、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三条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机部门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十四条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第十五条区级农机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上一级农机部门写出详细处

7、理报告。第五章其他第十六条去农机部门,根据本预案及上级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制订或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实施。第十七条本预案是农机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法规进行。第十八条对处理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建议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九条区农机部门出台《弋江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相关规定按区政府要求办理。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二〇一一年二月四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