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ID:38207010

大小:64.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5-25

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_第1页
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_第2页
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_第3页
资源描述:

《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共深圳市委卫生工作委员会隶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党组织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增强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感和严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组通[2004]15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发展党员计划和总结工作  1、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市委卫生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现状,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2、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

2、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全面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进度要求和具体措施。  3、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于每年1月和12月分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计划落实情况。市委卫生工委将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4、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5、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填入《要求入党积极分

3、子登记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满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确定能否定为发展对象,并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填写意见。  6、党支部要及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并摘要填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相关栏目。  7、党支部要及时将发展对象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上级党总支部或党委审核,上级党总支部或党委将意见写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有关栏目内。  8、各单位党组织年初要将当年需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人数和名单报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9、各单位党组织要在一年内安排发展对象参加市委卫生工委组织

4、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培训(为期5-7天),并把培训情况写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有关栏目。  三、预备党员审批  10、党支部要及时明确2名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养联系人)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意见。  11、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将支部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  12、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以票决制度讨论预备党员接收工作,形成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  13、党支部要在支部大会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

5、察的材料等,逐级报至上级党委审批。  14、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在材料报上级党委前,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同报上级党委。  15、上级党委接受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材料后,要在30个工作日内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16、上级党委要在30个工作日内召开党委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党组织。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7、基层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心、集

6、中培训等方式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18、党支部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以票决制度决定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同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逐级报上级党委审批。  19、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在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之前,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同报上级党委。  20、上级党委要在30个工作日内召开党委会对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基层党组织。  21、所在基层党组织在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

7、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存入其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组织保存。  五、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22、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23、基层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自觉履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职责。  24、各级党组织要实行发展党员责任制,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责任人,由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视责任大小,采取批评教育、谈话诫勉、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违反党纪的,由纪律检查机关给予党纪处

8、分。  六、有关说明  25、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中共深圳市卫生局委员会2006年10月12日印发的《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