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提前退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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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离岗休养和提前退养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处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保持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参照其它兄弟煤业集团内部离岗规定,集团公司决定对离岗休养和提前退养办法进行修订:一、离岗休养(一)实施范围集团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在岗员工(不含井下操作岗位员工和临时性、替代性岗位用工)(二)离岗休养时间正矿(处)级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二年离岗其它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三年离岗。(三)薪酬

2、待遇1、处级离岗人员薪酬根据晋国资发(2012)78号《关于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精神,处级离岗人员基薪按本单位(部门)同职级的管理人员基薪标准80%支付,绩效薪酬按本单位(部门)同职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的50%计算。2、其余离岗休养人员薪酬按本单位(部门)在岗员工同类人员平均收入的70%支付。3、凡涉及到子分公司矿处级领导班子调整的基层单位,对于当年达到离岗休养年龄的班子成员,应提前离职。未达到离岗休养规定时间之前的薪酬按原待遇执行。4、本办法下发前已离岗人员薪酬待遇按原办法规定执行。5

3、、对确因工作需要,副处级以上人员需经单位提交返聘报告,经党政联席会通过,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返聘至法定退休年龄,返聘期间可享受原职级待遇。(四)办理程序1、处级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组织部下文聘任为调研员、副调研员后,由组织部通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离岗单位(部门)和员工本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离岗手续。2、处级以下达到离岗休养条件的员工,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机关处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通知离岗人员所在部门和员工本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子公司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分公司及直属单位由集团公司审批)。(五)其它

4、原在特殊岗位工种工作并已达到按特殊岗位工种退休条件,又调到机关从事管理或专技岗位工作的人员;或原为工人身份,现在机关从事管理或专技岗位工作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1、被聘为副队级以上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可按管理或专技岗位办理离岗手续。2、被聘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按管理或专技岗位办理离岗手续。3、除上述两条范围外的其他机关工作人员,既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也没有行政管理职务,现仍在管理或专技岗位工作的,可比照管理或专技岗位办理离岗休养手续。但本人必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两

5、年内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仍按原特殊岗位工种或“工人身份”办理离岗休养手续或退休手续。二、提前退养(一)实施范围集团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在岗员工(不含临时性、替代性岗位用工)(二)实施条件1、男性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八年,女性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自愿申请退出岗位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批准,可办理内部提前退养手续(不含因病休养超过法定医疗期的职工)。2、单位因市场因素、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生产经营困难需单位员工办理提前退养的,可放宽条件由该单位制定提前退养办法,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集团公司

6、批准后实施。(三)薪酬待遇1、提前退养人员不再执行本单位薪酬制度,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缴,社会保险按最低缴费标准代扣)支付薪酬。2、本文下发前已办理提前退养人员薪酬待遇仍按原办法执行。(四)办理程序1、处级以上符合提前退养条件人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于每月10日前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机关处室员工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执行。2、处级以下符合提前退养条件人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各分公司、直属单位经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审核、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

7、于当月20日前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员工由本处室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各子公司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三、其它1、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离岗、退养人员的管理,建立专门台帐,对每个人的提前退养及离岗休养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要及时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2、本通知下发后晋煤劳字[1999]442号及晋煤集劳字[2007]第243号废止执行。3、本通知解释权归集团公司。4

8、、本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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