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专 业 证 照 主 管 机 关 核 发 专 业 证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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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表一各專業證照主管機關核發專業證照情形一覽表專業證照核發單位及證照類別備註主管機關1.消防署:消防設備師證書、消防設備士證書、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暫行執業證書、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2.地政司: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地政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內政部書(地政司)3.營建署:建築師證書。4.社會司:社會工作師證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會計師證書。員會法務部律師證書、法醫師證書。中部辦公室:經濟部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94.1.1移水利署)中部辦公室:經濟部鑿井技工考驗合格證書--(93.1.1移水利署)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2、:經濟部氣體燃料導管裝管技工考驗合格證書--仍保留(只有台灣省)中部辦公室:經濟部電匠考驗合格證書--仍保留(只有台灣省)1.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班主任、教練、汽車構造講師、交通法規講師等5項合格證書;汽車檢驗員檢定合格證書、汽車考驗員檢定合格證書、汽車修護技工執照。2.旅行業(大陸旅行、出國觀光)團體領隊執業證、旅行業接待外國(大陸、港澳、韓國、日本)旅客執業證、導遊人員訓練結業證書、領隊人員訓練結業證書、旅行業經理人訓練結業證書。3.航空器駕駛員、飛航機械員、地面機械員、維修員、航空器簽派員、飛航管制員等之檢定證。交通部4.航海人員適

3、任證書(包括一、二等船長、大副、船副;三等船長、船副;一、二等輪機長、大管輪、管輪;三等輪機長、管輪;乙級船員之航行當值;輪機當值適用證書)共18類。5.船舶電信人員適任證書(包括GMDSS適用值機員;GMDSS限用值機員;一等、二等無線電子員)共4類。6.驗船師執業證書。7.引水人執業證書。8.各港(基隆、台中、高雄、花蓮)引水人登記證書。1附表一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藥師、藥劑生、護理師、護士、助產士、行政院衛生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師、署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師、醫事放射士、營養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

4、師、諮商心理師共20類證書。1.廢棄物清除處理技術員證書。2.空氣污物防制專責人員證書。3.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證書。4.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證書。5.環境用藥製造業專業技術人員證書。6.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證書。7.公私場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證書。8.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書。9.空氣污染物目測檢查人員證書。行政院環境10.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證書—汽油車行型態及保護署惰轉狀態。11.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證書—機車行車型態及惰轉狀態。12.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證書—柴油車排放煙

5、度。13.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證書—汽油車油箱、化油器蒸發氣檢驗。14.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查人員證書—汽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15.機動車輛噪音檢查人員證書。1.醫用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執照。2.非醫用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執照。自92年2月1日後核發證書及執業執照之種類:1.輻射安全證書。行政院原子2.運轉人員證書。能委員會3.輻射防護人員(包括輻射防護師與輻射防護員)認可證書。備註:自92年2月1日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及相關子法施行,配合修正。原領有操作執照者,應自本法施

6、行之日起2年內,辦理換發輻射安全證書。原領有中級以上操作執照者,得經由設施經營者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運轉人員證書。行政院農業動植物防疫檢驗局:獸醫師證書及獸醫佐證書(由該會動植物防疫委員會檢疫局核發)行政院勞工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業人員證書委員會2附表一行政院體育運動傷害防護員證書委員會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測量科、環境工程科、都市計劃科、機械工程科、冷凍空調工程科、造船工程科、電機工程科、電子工程科、資訊科、航空工程科、化學工程科、行政院公共工業工程科、工業安全科、工礦衛生科、紡織工程科、食品科、冶工程委員會金工程科

7、、農藝科、園藝科、林業科、畜牧科、漁撈科、水產養殖科、水土保持科、採礦工程科、應用地質科、礦業安全科、交通工程科等32科技師專業證照。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共同為下列人員執業或開業證書核發之主管機關1.建築師:依據建築師法第5條規定:「請領建築師證書,應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呈請內政部核明後發給。」同法第8條規定:「建築師申請發給開業證書,應備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並檢附建築師證書及經歷證明文件,向所在縣(市)(局)主管機關申請核轉省建設廳審查登記後發給之;其在直轄市者,由工務局為之……」2.社會工作師: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第9條規定:「社會工作

8、師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送驗社會工作師證書申請登記,發給執業執照始得為之。3.地政士:依據地政士法第7條規定:「地政士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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