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业务》课件

《国际保理业务》课件

ID:38742260

大小:328.31 KB

页数:37页

时间:2019-06-18

《国际保理业务》课件_第1页
《国际保理业务》课件_第2页
《国际保理业务》课件_第3页
《国际保理业务》课件_第4页
《国际保理业务》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保理业务》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五章 国际保理业务第一节 国际保理业务概述第二节 保理业务种类及其运作第三节保理结算方式与其他结算方式的比较小结第一节 国际保理业务概述一、国际保理的涵义二、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三、保理业务项目四、保理行为举例五、保理业务的作用六、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简介一、国际保理的涵义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Factorin)是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记账赊销方式(OpenAccount,缩写为O∕A)提供出口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金融服务。记账赊销方式记账赊销方

2、式是指买卖之间在要求付款前进行货物生产和交付的一项约定,它规定将来的某一特定日期付款,买方不需要开出任何可流通的文件表明其法律承诺。二、国际保理业务的当事人1.出口商2.进口商3.出口保理商4.进口保理商1.出口商出口商又称为销售商、供货商,他提供货物或劳务,出具发票,其应收账款则由出口保理商叙做保理业务。2.进口商进口商又称为买方、债务人,他对提供货物或劳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当事人。3.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是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叙做保理业务的当事人。4.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又称为代理

3、保理商,是同意代收由出口商出具发票表示的,并转让给出口保理商的应收账款,依照保理规则,对已承担信用风险的受让应收账款,有义务支付的当事人。三、保理业务项目1.出口贸易融资(ExportTradeFinance)出口保理商为出口商装运的商品融通资金。2.销售账务处理(MaintenanceofSalesLedger)3.收取应收账款(CollectionofReceivables)4.买方信用担保(ProtectionforBuyer’sCredit)买方信用额度信用额度信用额度(CreditLi

4、ne)是指出口商委托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保理商按进口商的业务规模大小及资信情况审批给进口商一定的信用额度,在这个额度内,保理商承担出口商向进口商出口货物的收汇风险。四、保理行为举例1.核准2.让渡3.融资4.再让渡5.出具贷记通知1.核准核准(Approval)是进口保理商根据其对进口商资信情况的评估,向出口保理商承诺对受让应收账款承担一定限额的坏账风险的行为。2.让渡让渡(Assignment)是由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让渡应收账款的债权。3.融资融资(Finance)是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

5、商让渡给他的应收账款,并在出口商申请下,出口保理商给予一定百分比的融资。4.再让渡再让渡(SubsequentAssignment)是指应收账款的受让人将受让应收账款让渡给另一人的行为。5.出具贷记通知出具贷记通知(IssuingCreditNote)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出口商为表示同意减少收款金额而向进口商出具贷记通知书的行为。五、保理业务的作用1.在信用额度内具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收汇保证。2.应收账款的付款期限可以得到保证。3.便利出口商获得融资。4.减少托收方式的进出口风险。5.提供多种货币的

6、分类服务。6.利用银行优势,使客户避免外汇风险。7.事先对进出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六、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简介中国银行于1992年在国内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并于1993年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成为IFC的正式成员。中国银行已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三十二家保理公司签署了国际保理协议,与其开展了广泛的国际保理业务合作。之后交行开展该项业务。1995年5月,中国银行也启用了EDIFACT系统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保理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在信息传递上更加及时、准确。但是保理业务在

7、中国的发展是很不稳定的,据统计,1994年中行、交行的保理业务额为4000万美元,1996年下降到1500万美元,1998年和1999年也分别为2000万美元。进入2000年,国内各商业银行都开始涉足保理业务。第二节 保理业务种类及其运作一、保理业务的种类二、保理业务的运作程序一、保理业务的种类(一)单保理模式(二)双保理模式(一)单保理模式1.涵义2.当事人3.缺点1.涵义单保理模式(SingleFactorSystem)是指出口商与进口保理商签署保理分协议,再由出口商所在地的一家银行与进口保

8、理商签署保理总协议,该银行与出口商之间没有保理协议,只起到传递函电及划拨款项的功能。单保理模式只涉及一方保理商。2.当事人出口商、进口保理商、进口商。3.缺点⑴出口商与进口保理商处于不同国家,难以解决业务问题;⑵出口方银行缺乏开拓业务的积极性;⑶进口保理商直接对出口商负责,不利于高质量的保理服务;⑷出口商不能获得融资便利。(二)双保理模式1.涵义2.当事人3.优点1.涵义在双保理模式(TwoFactorsSystem)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包括总则;协议双方;协议适用范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