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公司之特点》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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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来自www.cnshu.cn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新公司法催生资本制度大变革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2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3出资比例结构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4取代了原来机械

2、、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5旧公司法资本制度中国公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资本制度的改革旧公司法体现资本信用的基本理念关注的是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6旧公司法规定了设立公司很高的最低资本额条件,其立法用心十分明显,就是以公司资本奠定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责任能力,以公司资本作为公司债权人利益基本保障7股东出资制度上,公司法实行严格的出资形式法定主义,只规定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五种出资形式,并规定了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最高比例限

3、制,而排除了股权、债权等其他经营要素和条件的出资8出资形式的法定主义和严格限制更关注的是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9新公司法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还是实行授权资本制?谓法定资本制者,就是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谓授权资本制者,就是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应在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但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只要认足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权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10资本是否必须达到最低的限额?各国形成了两种基本制度,一是实行最低资本额制度,二是没有最低资本额要求http://www.lccd

4、gg.cn美国、英国,包括中国的香港特区的公司法都没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理论上,在这些地方,一美元或一英镑都可以注册一家公司11资本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次缴纳?资本的发行不同于资本的缴纳发行是股东对资本的认购,但不一定要马上缴纳对于缴纳股款,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一次性缴纳其二是分期缴纳,但通常会限制认股人缴纳的股款数不得少于应缴股款的一定比例。12从各国情况看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向从法定资本制转向授权资本制从较高的最低资本额转向较低法国最近已经废除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资本的分次缴纳与限制几乎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所有大陆法国家,都允许股款的分期缴纳13授权资本制英美法国家的授权资本制具

5、有减轻公司设立的难度简化公司增资程序适应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充分发挥财产效益的优势14新公司法催生资本制度大变革之理由对于最低资本额的规定,条件过严,门槛过高,超越了现时许多中国公民的投资能力,阻碍或剥夺了许多投资者开办公司的机会。而对于某些公司企业,也造成了多余资金的闲置和浪费遏制公众的投资需求,也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经济的发展15新旧公司法之股东出资制度旧公司法股东出资制度实行严格的出资形式法定主义只规定了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五种出资形式,并规定了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资本20%的最高比例限制,而排除了股权、债权、劳务等其他经营要素和条件的出资,不

6、允许当事人对出资形式作另外的约定16反思出资形式的法定主义和严格限制与中国公司法实行的严格法定资本制相辅相成,股东出资既是公司资本的来源,资本信用的进一步表现就是出资信用,因而必须对出资的条件作出法定的限制17股权、债权、劳务等也都是公司实践和立法中存在的出资形式,只是不同国家的立法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和企业,规定有不同的出资形式,上述法定的五种出资形式通常适用于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无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出资形式则较为灵活,除上述法定出资形式外,一般都允许股东或合伙人自行约定,而劳务出资恰是较为普遍的出资形式18比较法的观点从国外的立法情况看,对股东的出资形式,各国公司法很少作出

7、具体的严格限定,有的根本不作限制,有的只是作出列举性的规定,但并不作严格限定19现实经济生活的矛盾和冲突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包括上市公司组建的过程中,以股权和债权的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在商业银行改革和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所实行的“债转股”,也是债权出资的一种特殊形式20如果公司法再不作修改,就意味着许多上市公司的出资行为一直处于法外状态修法现实21新公司法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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