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法律责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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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四章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第一节环境民事法律责任概述一、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二、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以环境义务为基础和前提具有强制性主要是财产责任具有补偿性是特殊侵权责任三、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将加害人的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转移给社会的制度,称之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社会化。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基金案例分析:东京大气污染诉讼案东京是国际化的大都市,是日本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它由23区1200万人口所组成。为了给城市居民提供便利的交

2、通,日本各级政府除了修建各种铁路外,还修建了多种立体式道路,整个东京都的交通线路宛如一个蜘蛛网。在东京,都级以上的道路就达104条,其中日本政府修建了13条,首都高速公路公司修建了19条,东京都自治政府修建了7条。另外,还有难以数计的区级道路。由于城市人口、汽车数量的激增,汽车排放出来的废气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许多居民因此染上了疾病,部分严重的患者陆续死亡。为了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这一环境问题,东京居民多次上访反映情况。因各级政府相互推诿,长时间没有解决问题,愤怒的国民便开始寻求法律保护。1996年5月31日,居住或工作在东京都内23区多条道路两侧5

3、0米以内且患有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等方面疾病的患者或因上述疾病而死亡的患者家属共计102人,共同推举西田顺作为原告诉讼团团长,以日本政府、东京都自治政府、日本首都高速公路公司以及丰田、日产、日产狄赛尔、三菱、五十铃、日野、马自达等7家汽车制造公司为被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上述被告立即停止向东京都23区排放污染物质,并赔偿受害人各种(身体健康上的损害、家庭生活上的损害以及精神生活上的损害等)损失共计223850万日元。2002年10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在东京一些公路和高速公路路旁50米以内生活和工作的部分原告是受害人,责令日本政府、首都

4、高速道路公司和东京都方面赔偿约7900万日元,但驳回了原告方对汽车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方和日本政府方面随即都提起了上诉。2007年6月22日,东京高等法院除了向双方提出了和解劝告,还做出裁定,由7家汽车公司缴纳12亿日元的和解金。第二节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环境民事法律责任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它是判断侵权行为人是否应负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根据。三要件说四要件说环境民事责任,在其构成要件上表现出了一定的特殊性,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不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一、在行为人的主观认定上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5、(一)归责原则概述归责原则,即责任的归属。是指当侵权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以何种理由、标准和根据使其负责。(二)我国环境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可抗力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导致损害的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二、行为的违法性在这里,“行为的违法性”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包括法律规范,也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对于行为的违法性这一构成要件,我国相关的立法已不作要求。我国新起草的《民法

6、典》(草案)第八编第五章第32条明确规定:“排污符合规定的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明显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环境污染损害结果即污染环境须造成一定的损害事实。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过错为基本构成要件,但也必须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准则。环境污染损害结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一)按所侵害的权利主体的不同分1.对国家财产权的损害2.对法人、非法人团体财产权的损害3.对公民财产权、生命健康权的损害(二)按环境污染损害结果的内容不同分1.财产损害2.人身损害3.精神损害4.环境损害四、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普遍采用因

7、果关系推定原则我国关于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的具体运用:第一,不能确定具体的加害人的;第二,二人以上同时实施同一种类的危险行为的;第三,二人以上因分别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案例分析:中国环境民事诉讼第一案1978年7月1日晚,青岛市化工厂的电器设备因遭雷击毁坏,不能正常工作,从而造成该厂大量氯气外溢,致使该厂附近居民10余人因吸人氯气中毒,当晚送医院抢救。其中青岛房产局机具厂女工王娟,因家住距本次氯气外溢事故发生地附近约100米处,中毒症状较重,在医院住院观察及治疗共计384天。其间花费住院费、医疗费及误工费、生活补贴等全部由青岛市化工厂承担,二者之间并无纠纷。王娟

8、中毒病情好转之后办理出院,医院在为其办理出院检查时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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